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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军博士: 在“七宗罪”影评会上 | |||||
作者:蒋海松 文章来源:诗情法意博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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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军:在“七宗罪”影评会上 转贴 魏小军博士博客 http://ajun.fyfz.cn/blog/ajun/index.aspx?blogid=31255 在“七宗罪”影评会上 小军 西政学子听讲座的热情是惊人的,每一次都会人满为患,稍微晚一点休想有座位。像我这种听讲座的狂热分子,但又很懒,所以每次都是站着,只盼着有人先离席去填补。这一次也不例外。从七点开始,放影片、听点评,一直站着。好在中午睡了一觉,不觉得太累。 影片不错,主持不错,点评也不错,站了几个小时不枉。徐昕教授的点评传递了一些学术理念,让我有所思——也在强化自己以前那些模糊的所想——我还是比较赞同徐教授的观点的。当进入自由评议阶段时,前面的一位点评人再一次上台作了补充。其中提到一个作为一个人就应当去思考人之何以为人、人之目的在何的观点(我的记忆不是很确切的)。我忽然很想说点什么——我基本不赞成这种看法。 正好发言并没有以前那么踊跃,我捡了个空档走到台前。思路有点紊乱,我一边梳理,一边开始说起。 首先,我认为人之为何以及人之目的是个无可终极的问题,任何思考都只能是相对的。因为我们不可想像世界之终结,没有终结的世界,也就没有终结的知识。人及人类等是根本性问题,在人类自身的思考疆域是不会有终极看法的——即使人类有一个终极性目的或任务,但可能超出了人类的智力范围之外(起码超出了今天的人类思考疆域)。 其次,谈到自己的亲身体会。在我写诗的十几年中,曾经因为过度沉湎于对人之目的、人类之目的以及宇宙之目的的思考,陷入了绝境,对人生充满了绝望,心里一片灰色。我当时以学习政治和法律来自救,把自己从那种情绪和思考中的绝境中拯救出来。所以,我自己认为,对此类问题的思考更多会带给思考者以痛苦,甚至走向绝境(其实这也是有实例的,顾城之杀妻后自杀、若干人因此走向疯癫,我在现场没能说出来),所以常人没有必要来考虑这类问题。如果少数人愿意去思考这类问题(通常称他们为哲学家),大家也应该尊重他们,但绝大数人没必要去考虑这类问题。 再次,如果人人都去思考此类终极性的问题,并以之为标准,则因为大家的思考差异极大,冲突纷生。尤其有的人(作为执政者的社会精英)以自己所想作为绝对坐标,去采取行动,则其后果可能是离人类覆灭不远,因为人类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自我毁灭能力。希特勒、911就是以自己的所想作为标准去采取措施的典型例子,幸好他们没有掌握可以毁灭地球的武器。所以今天的我们尤其要提倡宽容和宽恕。 然后,法律的变迁告诉我们,法律并没有确定的标准,一切都在变化。在我对德里达的阅读中,我也发现他对问题进行判断时,他的标准就是没有(确定的)标准。在很多阅读和思考中我也能发现这种理路。我觉得法律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而生的,是世俗的,是基本忽略终极目标或标准的,是无可奈何的选择,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所以,法律人基本没有必要去考虑人或人类或者宇宙之目的问题。 我收获了几张精品赠票,可以去卧牛石看几场电影。后面再问起张师弟,始知我的发言有显啰嗦。而我自己回顾一下,也感觉占时间长了一些。尤其是思路并不清晰,甚至可能有许多没有表达清楚的地方。 在我诸多朋友眼中,我算是比较擅长于口齿的,那晚的所讲却让自己发现了退化的危险。不知道是否与长期的阅读,而少有以前一般的社会交往有关。 参与交流是我的爱好,听别人讲座也是我的爱好。看来,在西政挤在人堆里站着听的路还很漫长! 法网原创作品,未经法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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