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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之债 | |||||
作者:恺撒·米拉拜利 文章来源:法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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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参见:《意大利民法典》第627条〔信托处分〕:“在被遗嘱指定之人只是表见受益人而实际上是为另一人的利益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即使在遗嘱中指出该遗嘱是信托处分或者从遗嘱的表述中可以推断出是信托处分,也仍旧不得对该遗嘱提起撤销之诉。然而,如果表见受益人自愿执行信托处分,则在将遗产移交给遗嘱人实际希望受益之人后,不得提起返还之诉,表见受益人为无行为能力人的情况除外。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对为无行为能力人接受继承或者遗赠而指定的中介人提起诉讼的情况。” [24] 参见:《意大利民法典》第1933条〔没有诉权〕:“尽管涉及的是不禁止的赌博或赌金,但对赌博或赌金债务的给付,不存在诉权。但是,在无诈欺的赌博或赌金的结果发生后,输者不得要求返还其已经自动给付的金额。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输者无行为能力,则允许索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法网原创作品,未经法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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