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法学论文 | 法学思辩 | 评书札记 | 名家案例 | 法学讲座 | 法学人物 | 法学教育 | 法学试卷 | 法网论坛 | 法网博客 | 
您现在的位置: 法网 >> 民商法学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自然之债            【字体:
自然之债
作者:恺撒·米拉拜利    文章来源:法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9
    [5] 参见:《意大利民法典》第1218条〔债务人的责任〕:“如果债务人不能证明债的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是因不可归责于他的给付不能所导致,则未正确履行应当给付义务的债务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
参见:《德国民法典》第241条。

    
    [7]
参见:i.3,13pr.《优士丁尼法学阶梯》第3编,第13章首段。

    
    [8]
参见:《意大利民法典》第1173条。

    
    [9]
《意大利民法典》第4编第7章的标题是“非债给付”。——译者注

    
    [10]
参见:《意大利民法典》第770条第1款。

    
    [11]
参见:《意大利民法典》第770条第2款。

    
    [12]
参见:《意大利民法典》第783条。

    
    [13]
参见:《意大利民法典》第143条〔夫妻间的相互权利与义务〕“依据婚姻的效力,丈夫和妻子相互取得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婚姻的效力,夫妻间互负忠实的义务、相互给予精神和物质扶助的义务、在家庭生活中相互合作和同居的义务。夫妻双方根据各自的财产状况、工作能力或持家能力承担满足家庭需要的义务。”

    
    [14]
参见:意大利最高法院196911560号判决;197523389号判决;1989120285号判决。

    
    [15]
参见:《意大利民法典》第770条。

    
    [16]
参见:意大利维罗纳法院(tribunale di verona19911115判决。

    
    [17]
参见:《意大利民法典》第278条〔对生父或者生母身份的调查〕:“在本法第251条规定的情况下,不允许对生父或者生母的身份进行调查;禁止对因强奸而生育的子女进行认领。在被强奸与受孕时间相吻合的情况下,法官可以允许对生父或者生母的身份进行调查。”。

    
    [18]
参见:意大利最高法院196012568号判决。

    
    [19]
参见:意大利最高法院197610233807号判决。

    
    [20]
参见: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区1990116判决。

    
    [21]
参见:《意大利民法典》第2940条〔时效届满的债务给付〕:“不允许要求将已经自愿履行的时效届满的债务进行返还”。

    
    [22]
参见:《意大利民法典》第2937条〔消灭时效的放弃〕:“不能有效处分权利的人不得放弃消灭时效。仅在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得放弃消灭时效。”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法网原创作品,未经法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论坛讨论】【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浅谈物权无因性与善意取得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