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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作为国际法主体问题的重新认识          【字体:
对个人作为国际法主体问题的重新认识
作者:李伯军    文章来源:原载于河北法学2004年第4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7

[17] 李浩培. 国际法的概念与渊源[M]. 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4. 22.

[18] []米歇尔·吉拉尔. 郗润昌等译. 幻想与发明——个人回归国际政治[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99. 8.

[19] 实际上,个人成为国际法主体还表现在:时下,许多国家(包括我国)的国际经济法理论与实践都已经承认个人(自然人和法人)与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法主体一样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这种现象颇值得研究。

 

(原载于<<河北法学>>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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