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狭隘的社会目标法家是在战国乱世中为君主出谋划策、寻求富国强兵之道的思想家。国君的利益在于增加生产、加强兵力、扩张领土以至征服天下,这和人民对安居乐业的要求是有矛盾的。法家的法制设计的目标在于鼓励农业和军事活动,而非人民的整体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因此,法家为社会所追求的目标可说是狭隘和扭曲的。《商君书》说:"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韩非子》主张以富贵奖励努力从事农业生产和勇于战斗的人,从而富国强兵:"夫耕之用力也劳,而民为之者,曰可以得富也。战之为事也危,而民为之者,曰可得贵也。" (6)极端君权论正如西汉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指出,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特征是"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然尊君思想不是法家的专利,在中国古代其它思想流派中也存在,但是,法家思想中没有像儒家"贵民"的概念,在君与民的平衡上,是向君的那方一面倒的。当然,这也是与法家所身处的时代有密切的关系,正如欧洲从中世纪过渡至近代的阶段,主权论随君主专制国家一同兴起,在战国时期,君权的强化及其理论上的论证有其时代意义。 《管子》说:"明主在上位,有必治之势,则群臣不敢为非。是故群臣之不敢欺主,非爱主也,以畏主之威势也。百姓之争用,非以爱主也,以畏主之法令也。故明主操必胜之数,以治必用之民,处必等之势,以制必服之臣。故令行禁止,主尊而臣卑。"《商君书》指出"君尊则令行",而君尊令行的条件是"权者,君之所独制也";"权制断于君则威"。慎到说:"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多贤不可以多君,无贤不可以无君";"君立则贤者不尊";"立君而尊贤是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 《韩非子》则指出,君主无论好坏,都必须服从,正如帽子无论好坏,都要戴于头上,不可与鞋子易位:"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则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冠虽穿弊,必戴于头;履虽五采,必践之于地。" 此外,法家思想中同时包涵着重"法"﹙以商鞅为代表﹚、重"势"﹙以慎到为代表﹚和重"术"﹙以申不害为代表﹚的看法,直至韩非主张"法"、"势"、"术"的结合使用。"势"是权势,"术"是权术,都是用以强化君主个人的权力的技术,因此有人把中国古代法家思想与西方近代的马基雅弗利﹙Niccolo Machiavelli﹚﹙主要著作包括《霸术》﹙The Prince﹚一书﹚相提并论。《韩非子》提出"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的观点,而"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这类为了权力而不择手段的态度,在人类历史中的危害是有目共睹的。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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