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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的艺术 (全文) | |||||
作者:张树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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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的艺术 张树军著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执法的哲学基础 第一节 伟大的道学 第二节 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之解读 第二章 执法者的思维方法 第一节 现象学方法与法律思维 第二节 现象学是建立科学法学的工具 第三章 论监督独立 第四章 执法三艺 第一节 执法中庸艺 第二节 执法八卦艺 第三节 执法五行艺 结语 自序 无限是不可想象的,所以,智性需要上帝。而“道德”就是“无限、有限”的统一体,“无生有,有变无”一体。无限就是有限,有限就是无限——存在之二象性。亚里士多德的世界是无限“多样的”,而老子的世界是有限“单一的”。多样化世界必须以分析开始,所以多样的世界必须上帝的支持。而“单一”的世界从整体同一开始,所以,单一的世界有“道”。“道”即与天合一,一切求知也就是“求道、悟道、知道、行道”的过程,是个体化真知、实践的过程,所以,每个人都是知识的创造者、传承者,只有进入非逻辑化的悟性世界,才能得到真正的知识。中西方思维因此具有互补性,由外及里,有里及外,殊途同归。实质上,尼采杀死上帝,回归希腊悲剧式生活,就是一种类似极动而求“道”的方式,动极生静而悟生命真谛。中西方思维方式的差异具有很大的互补性,最终二者在现象学中统一。在法学研究领域,可以实现二者的沟通,因为法理是无国界的,法学是科学的社会关系的本质性知识。这本书就是要探索科学执法的技艺。本书以中国道学为主要工具,结合胡塞尔创立的现象学,探讨执法的哲学理论和实践。为了从整体上把握本书脉络,我们要首先明确以下问题。 第一、“道一”世界。 1、《周易》是《道德经》的应用。《道德经》不是简单的抽象逻辑理论,它是一种科学的、实践的、发生的认识论,是普适科学哲学,道识以及道思维可以成为科学法学的重要哲学方法、工具。相对来说,《周易》是道识的具体应用、阐释,是技术哲学、技术实践。占卦是随时而定象,所谓命运不过是指此时此地的无意识或道的情况,得一卦,指示你如何做,避凶化吉,解决矛盾而已。卦象只有自己占,就是说自己的命运在自己手中。例如,四时与四权之象循环不已,春立法(种子良好),夏执法(播种及时),秋司法(收获公平),冬监督(孕育春种传递待时)。阴阳太极与存在一分为三:(可见、可测、现在指向、静止、相对性)物质、无意识世界(虚像、过去指向、返回、相对性)、反存在(意念性存在、自由、未来指向、发展、绝对性)。所谓占卜,只是一种形式,表示敬重,是随机的,因为道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任何一卦都与主体有关系,包含着存在——存在者的全息,此时与过去、未来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系统关系,故占卦不过是手段,科学道理在于卦象是普适的、深刻的、宏观的、全息的,绝不是虚妄迷信。 2、八卦的本质是道。一般来说,《道德经》可推普适法理,《周易》八卦可演普适宪政,《太极图》可指导具体法律的制定、修改,立法学。如,立法参照宪法,似金;法制为火,公德为水,民主为木,人权为土。法律的制定、变化可依据以上五行关系调整。如,社会风气败坏,公德出了问题,犯罪率增高,法制问题,言论不畅通,民主问题,冤假错案,人权问题,等等。《周易》卦象是本质直观结果,是道识,而卦辞是原始阐发,与原卦有距离了。至于后人孔子解析的的彖曰、象曰内容就距离卦象有差了,后人理解更多是不达本意。这就需要我们对八卦图进行现象学还原或进行所谓的重新发现,回复,解析。如,可以认为八卦的内部是上下《易》,外部是左右《易》;六爻代表一个人、一个社会、国家都可以,表示事物发展的阶段性、运动过程。卦象整体说明事物存在的偶然性中具有的必然性、规律性或者说是道性。所以,《周易》本质在方法,是科学哲学。卦图本身是源发性智慧,人们对它的阐释是智力、应用、技艺。 3、法治有道。卦象说明我们的祖先与天地弥合紧密,思维自然、简单、清晰,形象思维发达,智者将可以常见的形象固定下来,与现实生活结合,然后分析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一般认为,这是经验归纳思维。其实不会完全如是,其生成必然包括抽象的形象思维过程,然后确定了卦象。《周易》的所谓占卜,是认识的宗教化手段,说明认识的源始性,知识生于信,成与新,这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宗教性智慧,即宗教自然,弘扬大道,天人合一。这是真正的科学认识,不是神秘主义,也不是神仙上帝之论,不是虚无性的宗教。法治是社会关系的本质图像,其中有道性支配。 第二、道学不是宗教。 在西方,海德格尔认为基督教神学是一种科学。在中国,孔子起就不言“怪力乱神”,《道德经》不是神学,而是科学哲学。神话故事《封神演义》等老天、上帝、玉皇大帝等没有系统发展只是故事也不普及,中国人只有佛学可谓普遍的宗教,也有所发展,但很驳杂。神无处不在,演变为民间的纯粹迷信。中国历史上许多人相信得道成仙,相信轮回转世,但没有系统理论,只是靠散乱的故事传说支持,没有主流社会的认同,是自发民间文化,不成为真正的宗教文化现象。所以,道学不是宗教。 第三、卦象思维是重要的科学的思维方式的组成部分。 《周易》的卦理是逻辑学之父,是先天客观性,是对世界本质的直观,是意识的存在本身,是不朽的。它的法哲学演绎是普遍与具体结合的结果,是实践法哲学。八卦的象思维与类比思维是一体化的,不可分割,再辅之以形式逻辑思维,则思维空间三维化;辅之以不朽的假说(公理前提),则思维时间性建立,整体上就建立起一种四维思维方法。如,上下左右前后卦:三维空间,平等、独立、自由、博爱、互助是权利关系象;先后卦:继承性、等价型、三维时间,指挥、服从,是权力关系之象;整卦:四维时空,教育、自然、需要,制约,是权力——权利关系象。先后,时间相对。左右上下前后位势,空间相对。时空统一:整体论-此时此地。《周易》卦,先后可分为两个阶段三个时期,上下可分二体(三维),是反映存在—时-空的整体象,可谓“大象”,“大象”无形。六爻从初到上是六个方面,各方等价,为整体的一维,所以,三维体不是真实的存在,真实的存在是四维体。各卦象(八卦)有形无事静,易象无形有事动,合为“有、无”或“动、静”。象形字、象思维、形象存在,世界的模拟,宇宙之全息,万物有象,道无形无所不在,无为术,静、虚、无、否定,假。存在、我、他人、我们对应遇到(自然)、权利(权力异化)、权力、公德(社会)合为存在-存在者四维整体关系,称为“四权法”可也。 第四、道学是科学法学的重要工具。 科学不是企图发现绝对真理,而只是总是实践的,真实无欺的活动。一个理论所以称为科学,不是它是绝对真理,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它总是可实践的、真实的现象。发展只是在新的条件下的新的现象之发现。真正的科学不存在错误,只存在局限。什么是科学?法学的定义?什么是科学法学?现象学也成为存在主义哲学,或非理性主义生命哲学。也可以成为超理性哲学。道学法学的意义是什么?如何运用和发展?与传统法学如何切合?法制科学实质上是关于权力问题的科学,不是权利问题的知识。权利是自由的个体化的。科学本质上是关注公共问题的知识。它是实践的、主客体统一的哲学。由此我们发现中国古代哲学正是这样一种整体性、主客体合一的实践科学哲学。其主线是《道德经》、《周易》、《太极图》之后发生中断,中国没有了发展和继承。导致中国哲学的几乎灭绝的地步。现代人只是在继续忘记或曲解古代哲学。无疑,法学是科学,科学离不开哲学工具。科学法学需要科学哲学支持。西方法学是世界法学的重要主流组成部分,中华法系反而孱弱,与西方法学不在同一方向上。今天几乎被西方法学完全遮蔽。只是在学习、借鉴、阐释没有发展。更没有真正的独立法学思想。实际上,人类只有一个世界,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世界,人类世界具有统一性。法学作为研究社会发展秩序性规律的科学,人类只有一个法世界,只有一种科学法学,这是人类的共同科学。在此意义上,法学无国界。历史上,各国法律差异很大,有冲突法,有国际法,但没有世界性法律。那么,法学发展还停留在幼年阶段,前科学阶段。建立科学法学就是必须的方向和目标。就西方法学而言,最基本的划分是自然法学和实证法学。一般认为,自然法学是哲学化理论,主观法学、理性主义法学。而实证法学是准自然科学式法学、实用主义法学,是当今法学的主流方向。中国历史上只有法律思想,没有法学理论,当代亦然。科学法学是什么?首先,它是实践的、整体的、系统的。其次,它不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不是个人意志的体现、不是民主意志,而是全体公民及其生命本质也就是人权的法则演变规律的理论。最后,它是时空差异的,绝对的,是普世的。像思维与本质直观一样,我们就是运用这种思维方法研究执法的艺术理论的。道学是现象学。科学法学包含道德法学,即大统一法,建立普世宪法。执法的艺术重在法律技术,探索法律科学的基本技艺。 本著第一章讲执法的哲学基础,探讨权力运作的哲学依据。第二章讲执法者的思维方法,探讨执法人员必须具备的科学思维方式问题。第三章论独立监督,专门研究四维国家权力之监督权的独立问题,为第四章执法三艺奠定基础。第四章执法三艺,分别探索了关于执法的三种基本艺术理论。各章内容大部分都在互联网上发表过,现在集中整理成一体系,同时也便于读者阅读。 第一章 执法的哲学基础 执法(广义,下同)行为需要法理支持,需要律法支持,需要社会支持,还需要哲学支持。这是执法艺术化的要求。所以,本章内容将探讨执法的哲学依据问题。 第一节 伟大的道学 ——一种古老的中国科学哲学的再发现 假道学,是国人们对道学的最习俗的评价。但道学为什么存在假的?什么是真道学?还是道学就是假的(不可实践的)?这是少年时代就颇为疑惑的问题。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慢慢明白,原来所谓假道学,就是道学是求真理的学问,而现实中真理往往是行不通的,所以,人们称求道者或者求真理的知识分子为道学伪君子。但是,道学果真是假的的么?误也、非也。那么道学文化为什么从未走向独立的真正的主流文化中来?这和中国的大一统的封建政治有关(绝非真正的儒学之过)。人们通常所谓的暗道明儒,实在是对道学的极大曲解。 用现代哲学技术解读道学思想,我们知道,古代道学的“道”其实并不是隐秘的存在,而是与我不可分割的真实存在态。“道”法自然,所谓天不在,“道”亦不在;我不在,“道”也不在,这就是古代中国先哲认识的“天人合一”之“道”。用现代人的知识来看,“道”类似光的波粒二象性存在,散为“气”,聚为“器”,而且是一种“力”、“气”,具有能量。所谓的“德”,为“式”,也即“道”之必然形式。我们可以认为,“道”是“天象”之全息,无时无处不在,与人“心”相通,是可以由意识直观感知的“无意识”之在。 道学的“道思”,或者“象思维”实际上是在运用之时需要耳无听,眼无视,不受一切非本质的感官以及外在的现象(历史、理想)的干扰,只使用自己的当时的大脑进行纯粹的思维——由非理性无意识达与理性意识的清晰直观。 中国儒家文化使中国社会制度单一化、僵化,反自然、非人性,最终扼杀着中国主流文化的创造力,孔子罪莫大焉!而生生不息的道学在民间流传,成为中华文明不死的精神。若复兴中华文化,当是道学的再发现、回归。纳入儒家的《周易》走出儒家理论体系,回归道学范畴。这是人类精神走向整体、合一、和谐的根本出路,也是中西方思维交融、沟通的根本途径。从此我们可以构建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 在这里,我们把《道德经》为主体的道家文化统称为道学,广义上还包括儒家《周易》和《中庸》等思想学说。以下同。 一、存在之道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无,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里所谓“非常道”本意是指“道,或无、有”的不具体性、而是普遍性、不变性;所谓“玄”就是精妙,真实、深刻而内在和谐的事物以及人的本质存在,不是通常理解的玄虚,虚假、虚无缥缈,“玄思”恰是求道的必经之途而已。《道德经》不是偏狭的世界观学说,也不是简单的自然主义,而是人类高级思维的艺术,是科学哲学之父,可与《周易》互补,构成一种完整的关于人的存在或者说“人道”的科学哲学。 (一)本体论 1、世界的本体是“太一”。 老子的《道德经》首先是对世界真实本体的科学认识,其文开篇就讲的是这个世界的本体问题。在老子看来,只有明确了世界的真实本体(大道、太一),才有对其的正确把握并与之契合。这是人类认识的大前提,也是我们社会实践成功的基本前提。胡孚琛认为,宇宙间万事万物据其“全息原理”皆开端于一;而且万物都是阴阳互补的统一体,遵循阴极生阳,阳极反阴的“太极原理”。道以其“生化原理”化生万物;万物以“中和原理”皆具备“道”的特征。“一”是佛陀的“心”(灵明性体、佛性),是柏拉图的“最高理念”,是宇宙的“绝对精神”,是易学的“太极”。【1】他的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应当说是把握住了《道德经》的精髓。 2、“无”是世界的时间开始,是存在虚无化,时间性维度,本质存在,是太一之一面。形而上学和通常意义上的科学思维抛弃了无,只关注有。这是缺乏时间维度的知识,是不完整的。科学的基础维度不可或缺无,否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只能成为经验性的技术,就没有走向理性的、成熟的科学之路。作为人,不认识无,就没有真正的自由可言。海德格尔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后文再讲这个问题。 3、“有”是世界的空间开始,存在存在化,空间性维度,人的表象世界存在,是太一的另一面。人们过于关注有,企图通过征服有而达到自由。以至于将人的本质也限定在有的世界。而人的真正本质却是无。 (二)认识论 1、大道统一,天人合一。 老子认为,人可以进入与天地万物合一的境遇而直达、直观事物本质。世界不仅是可以认识的,而且人与世界可以沟通、合一,甚至直接倾听所谓的天籁之音。认识首先完全是个体化的,由此可以推出人的自由的必然性以及绝对的精神自由的存在。这时的人完全独立自在,进入非社会化世界,不反对社会但可以不参与而超然卓立于世。这种人才是真人,真“道德”者。他绝对无害于社会,而且社会可以从其得到多多。真人与天地同在,与天地万物平等。没有我就没有世界,没有人道。这是怎样一种超然、大气的认识论呀!我们实在难以企及。杨全认为,中国人对“象”的关注集中体现于《易经》之中。中国古代的先贤、智者深谙“观物以取象”、“立象以尽意”、取象以识物断事、应物观景之道。…象是整体、模糊的反映,惟有如此他才会美,而语言只是局部的、清晰的验证。象的本质仍然是用以尽意的媒介和工具。中国思想家和诗学家认为:为了充分地更好地尽意、求道,应当通过“澄怀”、“虚静”、“清静无为”、“息心净念”、“无执无住”的“致虚极,守静笃”“斋心”“坐忘”、禅定的修炼获得至高妙的玄览、禅观、妙觉、明心见性的大圆镜智的能力去寻求宇宙的大道和至高的审美境地。【2】 2、“无-有”相生,“无-有”相依。 “无、有”的交融变化之中蕴含着“大道”,“大道”的表象是有,本质是无。“无、有”一体,也就是现代人说的四维时空世界。“道”是生成,是跳跃,是质变,是事物存在的整体性,是直观现象,所谓“神性”用现代物理学关于光的波粒二象性类比之最合适,“道”是“无、有”一体之存在,不是“无”,也不是“有”或者既是“无”,也是“有”。胡孚琛认为,道是宇宙的本原,它有体有用。所谓道体,即是宇宙万事万物之原始本体,它呈现“有”和“无”两种状态的统一。…道既是宇宙的本原,又是人类的本我。作为宇宙的本原,道是一种绝对的真知,因而是为符号指称所难以描述的最终存在。【3】 3、物极必反,“无-有”守恒。 “无”不是虚无,是对过去的整合,是人的潜能的开发,使无序变有序,可以对人产生巨大的物质和精神力量。这“无”是“有”的本源,这“无、有”是人的真正本质。人从“无”中来,还要回到“无”中去。不朽的唯有灵魂,“无”、“空”、“天堂”即是人类的归宿和不朽的灵魂。佛家的“空”、道家的“无”和基督教的天堂是一样的,古人早已发现了人类存在的本源。“有”之动,“无”之静,相互转化,互为一体。完全对立与同一都意味着存在的消亡,非常态,不为所求。“有”、“无”都是相对的,“道”、太极才是绝对的。我、你、他、万物、宇宙都是相对的,“无、有”的大“道”才是绝对的。绝对的“无”,相对的“有”,“无、有”守恒。一切“有”,即各种基本社会关系都存在紧张关系,保持必要的紧张是有益的,在“无、有”中也即物质(客观实在)、无意识中,通过反存在相互转化,生生不息,遵循物极必反律。宇宙归“无、有”,万物归“无、有”,个体亦不例外。人的相互竞争是有为,自然则无为。“进、退”的相对性,在倒行时兼顾前进,在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在发展中给予限制。健康的社会应始终保持一种动态的守恒、平衡状态。海德格尔说,存在与无并非相互并列地有,而是在一种亲缘关系中相互支持,但对于这种亲缘关系的丰富本质,我们几乎尚未予以深思。…存在与无是基于一体的,…因为存在本身在本质上是有限的,并且只有在那个嵌入无之中的此在的超越中才能自行启示出来。【4】 (三)方法论 1、入静。 这是基本的一种源始性初始化的道学认识途径,通过忘我而得“道”,是世界虚无化,无知、损,而达还原于真实的世界,谦虚而虚无化他人的存在,否定,而达绝对自由,是一种不选择而自主,不为自然之奴的自由态势。海德格尔发现,人在有在畏时才能认识无,畏,在他看来就是人在一种寂静时而产生的认识无的能力。 2、玄思。 玄思,求玄,是对无之畏,一种智慧的寂静,混沌恍惚之境。即排除一切偏见、干扰,包括主观和客观的,达到一种纯粹的认识境界,这也是产生准确、本源认识的条件,是第二层次的契合性认识途径,是指所谓的主动求“道。这是非理性的非认识的本体论之“知道”,既是还原,又是虚无化世界,乃至自我的活动、自我实现和生成的不息的生命过程。这和主观妄想完全不同,是一种弃知而达于大知的方法,是真正意义上的客观化认识(认识同一者、太一、大道)。 3、弃知。 老子要求人通过“弃知、无知”而达到“大知”,所谓的大智若愚,这是“知”、也就是“真理”的最高境界。这和通常认为的愚民、不要知识、原始化完却不同。否则,还谈什么大道、大智若愚?尼采也说过,我辈求知者,我们如今对一些事情看得太明白,啊,此后我们当如何学习善于忘却,善于无知,就象艺术家那样!这是否表达了同样的思想呢?卢国龙认为,《道德经》说是叫做“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句话的意思就很简单的理解说是,你对道的把握、你对道的理解、你的描述永远不会超过你的理解,而你对道的理解和获得的知识永远是不完整的。那么就说是在一个常道面前,人始终要保持,要意识到自己的无知,不是说因为我了解了,我掌握了这个绝对真理,日后我就可以来安排一切秩序,那么这刚好是道家最反对的,是道法自然所反对的。【5】这样可以说是对“无知”的一种比较恰当的阐释吧。 4、无为。 道法自然,就是说人要与自然合一,达到认识的天然般纯真。无为,就是不要主观妄为,不要机械化自然,完全不是什么万事不为,什么也不做的消极态度和方法。无为,就是要达到天人合一的认识态势,直接认识大同之道。卢国龙认为,“道法自然”并不是说什么都别做,一切顺其自然,而是说你不要用人的小作为去妨碍了自然的大作为,因为天地之间最有创造力的是自然,人不能用自己的意志去破坏了自然的意志,那么这个是这个话的本意。…金岳霖认为中华文明体系的最高概念就是这个道。董仲舒《天人三策》里面的一句话,叫做“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有这个话。所谓就是原出于天,就是道这个概念,它的合法性、它的合理性依据是来源于自然的,天是指的自然,是来源于自然的。【6】 (四)实践论 我们为了阐释方便而有以上本体论和认识论区分,实际上,“道”是综合的整体的虚无化,放弃一切而达真理的大智慧,是非理性的,但不是反理性,而是理性的依靠、源泉。 1、求一(存在之真)。传统形而上学和科学习惯于分析性认识,没有逻辑分析,就无法认识真理。但是,道学从来就是整体性的非分析性认识观。它追求的是纯一性的知识,真正的知识,不要消化过的喂食性知识。只有这种知识在道学中才是真正的知识,属于我的(人的)知识,有效的知识。胡孚琛认为,人们要修道,则须不断排除世俗社会名利色权的干扰,逐渐放下自己内心的各种执著,开发自己“灵性思维”的智慧,谓之“为道日损”,这是“智慧”的开发,靠的是“灵性思维”,得道就是求得大彻大悟圆满无碍的大智慧。【7】这种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但还不止于此。实际上,各种世俗偏见和自身欲望干扰还是浅层次的障碍,关键是要做到无我无物,这是一种较高层次的认识态势。也就是要认识混沌未开的合一、同一的世界。这是道学认识的本质所在。也只有这种认识才是源始的真理,所谓的真知;也只有这时的人才是真人;也只有这样的真人真知才走进了智慧的世界,和后世佛家所谓的大光明世界一样。总之,追求真理(一),认识真理(一),与真理(一)同在,是道学追求的最高境界。人道必善,人道内容依据于道,形式是德性的,伦理化即为古代的礼(本质而言,不是礼仪之表象)。然而,善未必是人道。 2、求无(存在之美)。面对无才能发现存在之大美,混沌恍惚是一种美的世界。美是心灵的感受,不可言传的,不在而在。美必是无,无却未必是善。 3、求有(存在之善)。存在存在,善的时间性、此在、缘在。只有善本质,绝对的善,才是大道之有。善必是有,有未必是善。 二、四维存在 (一)客观存在不灭,“一分为三” 1、除了自然科学技术可以认识到的物质存在之外,客观存在有科学技术探测不到的无意识领域;还有第三维反存在(客观理性),即中立的排除意识(主观理性)的倾向性、物质的局限性和无意识的模糊性的“裁判”存在。这就是所谓的客观存在“一分为三”:反存在(“无、有”、反物质或说物质的阴暗性、道性、气)、无意识、客观实在是存在的三维客观现象,其中,反存在是对物质(有)、无意识(无)对立的中立“裁判”者。 2、在物质、无意识领域之外还有一种基本存在形式,即“意念”、“气”。“意念”是人的忘我态,即反存在,它不是虚无,而是物质、无意识整体和谐的状态,是相对独立的存在状态——无意识、物质统一于“意念”。“气”、“意念”乃至信念是道德的物质基础,是人归于自然、天人合一的和谐的道德境界。人的真自由不在身外而在心内,得道是“空”,是“无”的感悟境界。胡孚琛认为,…道学的宇宙观既是“阴阳互补”的,又是“一分为三,合三而一”的。新道学认为人的心灵也是“一分为三”的,即人类的意识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其一为表层的“常意识”,举凡感觉、知觉、记忆、判断、推理等日常认知活动,…属“理性思维”的层次。其二为深层的“潜意识”,即弗洛伊德、容格等精神分析学家发现的非理性意识活动。…其三是最底层的“元意识”,是一种先天遗传的本能意识,也是一种“灵性思维”能力。【8】这种心灵的“一分为三”说是对“太一”的一个阐释,是有积极意义的认识。 3、只有存在反存在(意念、气),个体差异才完全丧失,到达大光明世界,此时人的能量是最大的,才会带来真正的正义、公平,体现人的神圣性(天人合一)。很多事例也证明,个体可以进入忘我的反存在(“道”、上帝、佛)世界,回归生命的本源世界,这时的人才能体验真实世界。 (二)四维“存在—意识”世界 人择原理认为:“我们看到的宇宙之所以这样,乃是因为我们的存在。”每个人的认识都是独立的,世界只是他在生命期限内认识到的世界,无绝对抽象的客观世界,只有我知道的主客观统一的世界,世界是相对的,而非先验的客观存在,个体“我”才是世界的真正主人。身体、无意识、反存在(死亡意识)构成我的存在三维空间,生命意识是时间,不可离开对方而存在。也就是古人说的,我不存道亦不存,我与天地同在,我与人类同在。“存在—意识”统一体构成四维存在,即反存在、无意识、客观实在三维客观与一维主观意识的不可分离性,形成四维“存在—意识”,这就是四维“存在—意识”科学世界观。庞学铨在《施密茨新现象学简论》一文中指出,传统哲学身心二元论的深刻根据,就是情感体验是属于心灵内部的私人事件,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更不能为他人直接感知。施密茨反对把心灵(灵魂)看作纯思辨的产物,把情感看作从身体上被感知的、具有整体的空问性力量和对象,是一种能被他人感知的客观化的东西,从而动摇了这一根据。【9】中国道学恰是时-空统一的思维方式,道是无情却有情,道包含着人道,道也爱人,严格说,没有人就没有道,道是人人可以体验的普遍客观化的东西,所谓人人可以得道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施密茨的新现象学在这个意义上并不是新的思维方式。 三、本质(真理)存在 知识(技术)的大众化、普及、传播、应用需要形式逻辑等规范化工具,但是科学的起始处(本质)需要“象思维”来体验、理解、创造,这些不是形式化逻辑工具可以做到的。而真理就是存在之本质,本质只有智慧的直观(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到的),是不可言传的。 (一)德性 张祥龙认为,1)恍惚。“道”不是任何一种能被现成化的东西,而是一种根本意义上的“湍流”,总在造成着新的可能,开出新的道路。…道本身则只能理解为有无相生,动静相成,恍惚混成的发生、构成,先于一切现成规定性。…道的本性是“惟恍惟惚”的“构成域”,这“恍惚”既不是一片混乱,也不是一个纯无的空洞,而是其中“有象”、“有物”、“有精”、“有气”;也就是,承载着原初的“消息”和“大象”。2)气在。“气”意味着纯粹的构成态而非现成状态,处在阴阳相交相荡的发生和维持之中,与儒家的中庸有着异曲同工之妙。3)无待。庄子之“无待”之人,意为不去依靠任何现成者,才能达到乘御天地气化的原构成境界。【10】作者以为,“道”的“恍惚性、气在性、无待性”是“道在”的本质形式,也就是“德性(态)”。正是这种“德性”使“道”成为现实化的、可以普遍实践的人道,与其说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不如说是对同一(太一)的直接认知。 (二)道言 1、诠释 海德格尔认为,现象学描述的方法意义乃是解释。缘在的现象学的逻各斯具有“诠释”的特性,通过这诠释,存在的切身意义和这缘在本身的基本存在结构就被通报出来…缘在的现象学就是原本意义上的诠释学。【11】张祥龙说,这诠释所传达的乃是纯“形式-境遇显示”式的;让那实际生活经验本身的各项势态以“悬而未定”的、即非事物域化和非再现化的方式当场显现出来,使那实际经验(缘载)本身包含的前观念来会被不折不扣地实现产量、显示出来。所以,“缘在『即人的实际生活经验』的现象学『纯形式-境遇显示的方法』就是原本意义上的『即存在论意义上的』诠释学。【12】作者以为,“道德”就是道-德存在,通过“德性”之形式表达了“道在”之本质。从哲学的视域看,道言就是可言的,也只有在“德性”之中才是可言的。这是一种缘在,是一种真正的本质诠释,实际上也就是关于本质的言说,绝不是形式化逻辑的演绎之言说。 2、缘构 海德格尔说,人的本性并非是那脱开了、甚至是主宰着构成的先验主体性,而是境遇者的存在构成-即缘在。…自身缘构,即一切真实的存在都是在相互引发中成为自身和保持住自身的。…人从根本上没有自己的现成本质,而只在让世界显现的方式中获得自身。【13】张翔龙认为,按照海德格尔,“存在”不是任何现成的存在者或者实体…存在总是意味着一种根本性的发生(“生成”、“开启”)和维持着的状态…与更原本意义上的时间、空间和语言不可分。【14】人的本质不是先定的、宿命的存在,而是缘在。所谓的缘在,还是说,人是境遇化的存在,人是在环境中自我造就自己的。人的本质在自我的无蔽中敞开而成就。人是后来成为人的,唯有人道的人才成为人。而人是不得不自我实现的,不人道就不人。人要成为人,就必须选择人道,这是命定的自由。而通常人们却以为自由是他人赋予自己的,或者是后来努力要争取的,实际上正相反,人是不能不自我选择的,不得不自我负责的,而这才是人的真正宿命。是我造就着世界,而不是世界决定我。世界不存在,世界通过我而成为现实化。 3、无言 张祥龙认为,“道可道,非常道”提出了一种体现大道、大言的非表征的和无法概念化的语言观。…“无言”这种表达恰是需要通过“反”或“损”这样人的小言而大道到的大雁,并非完全否定言与道的关系。…用观念哲学的方式(所谓的言说)来分析周易和老子,可以得出不少“规律”…,但若无象居其中,则无根本的粘连、牵挂和天趣,反成了务必化去方可“见天地之心”的累赘。【15】这就是告诉我们,道学的“无言”不是不言,而是无不道之言,只言道言,只言说本质,只言说真理,只言说“自然”之言,是语言的满溢与自然的真言,是诗一般的智性之言。这和通常理解的什么都不说完全不同。另外,还告诉我们,完全不可机械解析道学思想,否则,得出的所谓“规律”反而会生谬误,最简单的如,男尊女卑,君子小人观等等,教条化后就成为陈腐的东西,反而束缚人性和思想的自由,人反而脱离了自身的本质,走向非人道的缪途中去。 (三)真理 1、语言 张祥龙认为,“存在”以及它所依据的语言现象确实是属于某个历史阶段和某种特殊语境的,绝没有涵盖全部人类的纯思维的普遍性。…“存在”绝不只是观念意义上的存在,而是与“言谈”这种活生生的在场息息相通的。…语言与存在是在缘构中获得自身的…原本的语言与原本的实在没有存在论意义上的区别,两者相互缘起、相互构成而一气相通。…“道言”是对“道”的一种处于思想本身的需要的(解释学意义上的)又有文字凭证的解释。…只有“道出”本身(“道言”、“大道”)而非它的退化形式(“人言”、“可言道”)是最根本的通达和源泉。【16】海德格尔说,语言本身在根本意义上是诗。…而诗的本性是真理的创构。…创构即是流溢和馈赠…。语言是存在之屋。…语言乃是一种源始现象,其本质的东西不能由事实来证明,而只能在一种没有先入之见的语言经验中得到洞察。…有一种既不是客观化的也不是对象化的思想与道说。…思始终是一种让自行道说,也即让自行显示的东西自行道说,从而是一种对自行显示的东西的应合(道说)。…就其最本质的东西看,语言乃是一种向人显示出来、向人劝说的东西而来的道说;倘若人并没有受客观化的思的限制而局限于这种思,并没有对自行显示的东西琐闭自己,则情形就是如此。…思想与道说的特有本质只有在一种毫无偏见的现象洞察中才能认清。…把语言从句法中解放出来,并使之进入一个更为源始的本质构造中,这是思想和作诗的事情。【17】语言是存在之屋,不是表达对象的游戏工具。没有语言,存在之真理将无法显现。只有那自行道说,那缘构性在场的道说,那种诗般的流溢的道说,才是真正的语言,才是存在的真正之家。这和道学的无言之说不谋而合——道可道非常道,道言是大音希声,绝无妄言,只有自然之言说,也就是无德性则无语,语言是德性,才是“道”的真正表达。所以,无言就是无废话,真理就是这么简单,谬误使世界变得复杂。 2、畏 海德格尔说,人在一种情绪中被带到无本身面前,这就是畏。…畏根本不同于怕。…畏弥漫着一种独特的宁静。…万物和我们本身沦于一种冷漠状态中…畏属于无,…我们“漂泊”在畏中。畏使我们无言…面对无,任何“存在”的道说都沉默了。…无在畏中与存在者整体一体地来照面。…在畏中,存在者整体变得无根无据。…在畏之无的明亮黑夜里,才产生了存在者之为这样一个存在者的源始的敞开状态,原来是:存在者存在—而不是无。【18】海德格尔的“畏”意指什么?初看起来不好理解,而且很容易和惧怕联系起来。其实,这种“畏”应是对“无”的敬畏,也就是此时人不可能产生言语,只有在宁静中的黑夜里看到智慧的光芒。是无把万物和人联系起来,人和万物在最深层具有了亲缘性,人知道自己是存在而不是无。这种肯定的自我发现,使人敬畏无,因为真理来自无-而不是存在。我们发现,道学的认识论就是一部“无”论,只有道学是真正的面对“无”的科学,所以,道学就是最源始的关于真理的思想的学说。 3、无 海德格尔说,无比不和否定更为源始。…如若没有无之源始的可敞开状态,就没有自身存在,就没有自由。…无既不是一个对象,也根本不是一个存在者。无乃是一种可能性…源始地属于存在本身。在存在者之存在中,发生着无之不化。…无是否定的本源,而不是相反。…源始的畏在任何时刻都能够在此在中苏醒。…此在基于隐而不显的畏而被嵌入无之中。…如果科学并不认真对待无,那么,科学的所谓实事求是和优越性都将变成笑话。只是因为无是可敞开的,科学才能把存在者本身搞成研究对象。唯科学从形而上学而来生存,科学才能不断地重新赢或它的根本任务;科学的根本任务不在于积累和整理知识,而在于对自然和历史之真理的这个空间作常新的开拓。…思想思存在,所以思想就思无。【19】海德格尔的“无”是一种可能性,也就是人的自由态。在“无”中“畏”才得以出现,此在在“畏”中进入“无”,此时,真理的源始敞开状态才得以出现,人才能与真理谋面,而无知者无畏。科学的源始思想必在“无”中发现,科学家也要有“畏”的状态,而不是盲目的乐观,一味的挺进——这是没有前途的。 4、自由 海德格尔说,…惟自由才能够让一个世界此在起支配作用并且让一个世界世界化。…自由乃是根据之根据。…真理的本质乃是自由。…(真理即让存在,无弊,自由)…自由乃是参与到存在者本身的解蔽过程中去,…由于这种参与,敞开域的敞开状态,即这个“此”,才是其所是。(人才成为绽出之生存,存在着整体自行揭示为自然。)【20】在海德格尔看来,真理的本质就是自由,自由就是无。没有自由就没有世界化。没有自由就没有人。自由是真理的本质,这句话当如何理解?可以这样说,没有自由就没有真理。那么,这自由就必得是人的本质。人,作为存在者,于存在相互缘构、激荡,在无中使存在敞开、无蔽,存在与存在者达到一种美妙、有机的和谐,浑然一体。此时,真理之光发出,照亮人的精神世界。人也就是在此达到一种“道德”的“得道”境界。这种境界表象为无言、无知、畏,而实际上是一种“大象”的丰富满溢,真理如诗般的言语馈赠于人。 5、哲学 海德格尔说,“真理”并不是正确命题的标志,…“真理”乃是存在者之解弊,通过这种解弊,一种敞开状态才成其为本质。…真理的本质揭示自身为自由,自由乃是绽出的、解弊着的让存在者存在。…最无弊者就是最真实者,亦即本质的真理。…存在之历史从未过去,它永在当前。…我们必须把自己从对思想的技术阐释中解放出来…,思想呆在岸地上已经太久了。…思想的严格性在于:此种道说要纯粹地保持在存在之要素中,并且让它的多样维度的质朴性得以起支配作用。…当思想偏离其要素的时候,思想便完结了。…当思想偏离其要素而完结时,哲学就渐渐变成一种根据最高原因来进行说明的技术。人们不再运思,而是去从事“哲学”了。…从作为真理之天命的存在而来的道说的合适性,乃是思想的第一定律。它不是逻辑的各种规则,逻辑的各种规则只能从存在的规律而来才变成规则。【21】 真理是运化着而不是僵化(逻辑的)客观存在(空间性),是时机化的缘在。在此意义上,真理属于人,唯人才拥有真理,而没有什么绝对的自然真理。这就是“道”的“人道”本质。真理就是存在者之解蔽,唯有自由运思者才是在思想。而传统哲学只是解释技术而已。在海德格尔看来,真正的哲学是关于真理的道说,这也就是胡塞尔的本质直观的科学哲学的本意。胡塞尔使用了现象学还原的本质直观方法来构建他的科学哲学,海德格尔发展了胡塞尔的思想。他的无意识情绪(畏、烦等)成为面对“无”的重要前提,之后,运思才开始,自由的解蔽工作才可能发生,真理从此才得以显现。其实,海德格尔的存在学还是科学哲学范畴内的哲学,不是传统形而上学而已。有了海德格尔,是我们更加清晰了科学哲学的使命。而且,还有十分重要的一点,也许是他本人也没有注意的,那就是中国道学与科学哲学不谋而合,有着最近的亲缘关系。这恰应是中西方思想融合沟通的枢纽。 我们知道,中国道学的“象思维”是充满活力的、不息的思想创造之路,它属于创造性的智慧活动。而“形而上学抽象思维”则是解释、分析、传播的技术,属于教育性的智力活动。显然,没有大智慧的支持,一般的智力活动终将成为无源之水。反之,没有不断变化的智力刺激,智慧将难以发挥普遍的作用,无益于社会。实际上,指挥—智力本质上是思维的整体,只是由于表达的方便,人们才作了这种区分,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相互激荡、相互调谐的。所以,我们可以将哲学划分为认识论、方法论和世界观三大类。道学(现象学)属于认识论(高级哲学);传统形而上学属于方法论(中级哲学);关于世界观的哲学属于本体论(初级哲学)。智慧活动在高级哲学中,智力活动在初级和中级哲学中。 道学不是道术(或者迷信),道学不是宗教教义学,道学不是形而上学。道学只能是关于存在本质的认识论,所以,道学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哲学。当然,有一些哲学也被称为科学哲学,但只能是形式上的“科学”,如,辩证法、普通逻辑等,它们是思维传播、交流的工具,严格说不是哲学,更不是科学哲学。同样,世界观哲学因为其主体性、偶然性、特殊性,本质上不可能成为科学哲学。所以,哲学的三大类型中,只有高级哲学才质变为科学哲学—一门关于统一的认识学,关于本质的认识学,关于不朽的精神存在的认识学,是真正的人道科学。 (四)人道 人道的三维表象:统一、生存、本质。人道的本质意义首先是人与道的动态性合一,只有在这种统一中,才有人道的真正起始;人到的现实意义就在于人是生存着的存在,唯有人才真正是自由的生存者,石头也存在,但不生存;自由是人的本质,同时也揭示了人道的空间是开放的,不断变化的。自主的,价值的,人道是人的本质存在方式,人只有当其是本质的存在之时才是人道存在的,人是存在的邻居,也就是人是道的邻居,所以,道虽无情,却也钟爱于人。 1、统一 海德格尔说,对于希腊思想来说,静止的存在(相)始终完全区别于可变的存在者。【22】古希腊思想家关注静止的存在,关注不朽的精神,这和先秦中国人站在同样的高度,源始地思考着道的问题,只是表达语言和方式有区别而已。而所谓的科学哲学也就是关注不朽的真理的学问。 布伯认为,道根本不打算阐释世界,而是认为:存在的全部意义就在正式生命的统一之中。…只有未与世界分离的人才能认识世界,认识不存在于对立之中,不存在于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之中,它只存在于万物的统一之中。统一就是认识。【23】一个西方人对道学的认识竟然这么深刻和准确,实在令我们中国文化人感到汗颜。道学之关注统一,甚至是只关注同一,“道德”就是天人合一的认识论,它是不朽的人类精神。道学在这个意义上达到了科学哲学的最高峰。如果是这样,谁能说人类的精神史其实不是一部退化史呢? 2、生存 海德格尔说,以生存方式存在的存在者乃是人。唯独人才生存。岩石存在,但它并不生存。…唯有绽出的人才是历史性的人,“自然”是无历史的。…人的行为乃是完全由存在者整体之可敞开状态来调谐的。…存在在绽出的筹划中对人自行澄明。【24】人是绽出的生存,在绽出的自由历史中,存在之本质向人自行呈现、澄明。这也就是道学的“道”的自然性,无为而无不为,“道”是求不来的,恰恰是不求而得。“道”就是讲真,这真就是科学的不死精神。所以,说道学是科学哲学之父是当之无愧的。 海德格尔说,存在之被遗忘状态间接地表现在:人始终只是观察和处理存在本身。…人不是存在者(一切存在着的东西)。人是存在的看护者。人是存在之邻居。…“世界”根本就并不意味着一个存在者,并不意味着一个存在者领域,而是意味着存在之敞开来状态。只要人是绽出地生存者,人就存在并且就是人。…“世界”乃是存在之澄明,人从其被抛的本质而来置身于这种澄明中。【25】人不是存在者,而是存在的看护者。世界并不存在,而是世界化。这些看起来令人费解的说法,都说着一个意思,就是人不是既定的现存,世界也不是已存在,一切都是可能性,人之自由成就着人本身,也造就着世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后来人们说,“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先于本质。它只是说,人不是天定宿命的,也不是上帝造就的,人不能是不自由的,人无所依靠,人必须自我造就,所以,人是悲剧性的生命现象,正如萨特所说,人是无用的激情。 3、本质 海德格尔说,思存在之真理,这同时也意味着:人道的人的人道。…人道,即人之本质。人之本质基于绽出之生存。… “此在”之本质在于它的生存。…本质性的思想家门总是说着同一者。但同一者并不是:相同者。【26】人,首先是统一者,是未分化的统一体,人是没来到或者被抛入世界的,人是历史的。统一,是人道的第一维度;人还是生存者,生存,是人道的第二维度,人必须生存,这是人之为人的天命。生存的人,只有也必是绽出的存在,这样,人才是自由的,才成为人本身。生存是人之人道的现实性维度,唯有生存者才是历史性的;唯有生存者才是在自由之光中的存在者,成长者。生存者因此成为人道的人、真实的人、本质的人,自由的人;本质,是人的理想,没有本质的存在就是没有未来的存在者,也就不是生存者,只能是在黑暗中的无自由者。人道于此阻塞,人就是动物,虽生犹死。所以,本质,是人道的第三个不可或缺的维度。只有本质的人,才是理性的人、自由的人、人道的人,完整的人。需要注意的是,海德格尔讲的是人道,老子说的是大道,包含了天道、人道。似乎老子的大道具有更深刻的本质? 小结 海德格尔说,唯当人在进入存在之真理中绽出地生存着之际归属于存在。从存在本身中才能够出现一种对那些必然成为人之律令和规则的指派。…只有这种指派才能把人指定如存在中。…此外一切律令(指派)始终只是人类理性的制作品而已。…存在之真理赠送出一切行为的依靠。…存在是存在本身,将来的思想必须学会去经验和道说存在。“存在”—它不是上帝,不是世界根据,存在本质上比一切存在者更远,但存在依然比任何一个存在者更切近于人…(道的人道性) 未来的思想将不再是哲学,因为未来的思想比形而上学思得更源始些,而形而上学这个名称说的就是哲学。…这种思想把语言聚集到简单的道说之中。语言是存在之语言,正如云是天上的云。…古代思想家既不知“逻辑学”,也不知“伦理学”,也不知“物理学”,但他们的思想既不是非逻辑的,也不是非道德的。其实,他们倒是在后世一切“物理学”都不再能够达到的深度和广度上思了自然。【27】 面对无,但无不是主体的对象;这就走向了道学的思维领域。存在与无,即道学的“有-无”。存在(有)乃万物之始,时间性;无乃万物之母,空间性。正如时-空的统一性,“存在(有)-无”也是统一着,思“有-无”统一,主客体合一,似有若无,恍惚之境,这只有进入“玄思”,非臆想、非抽象(对象化思维),而是纯粹主观本质,与“存在(有)-无”合一的真实的、缘在的、智性思维修炼,伟大的思维艺术,真理、科学的峰巅状态,混沌恍惚状态,却引发真理图像出现。实际上,一切源始性思维成果皆出自于此,知识创造之父。这种超越逻辑、非理性(不是反理性)智力活动,是高级的思维方式。海德格尔看到了无(空间化)的伟大,但还是没有完全走向道思之大道,没有从精神的情绪(畏、烦等等)中解脱,没有走向智慧的大宁静世界,没有把握道学的“玄思”方法,没有真正感受“道”的力量,没有感到“道”的满溢,在“道”附近徘徊。 古希腊精神的颓废,苏格拉底思想的传播,使西方科技文明日益发达,但人类精神从此走向分裂,身心分离;宗教、科学、哲学分裂,互相不能包容,智力的斗争成为文化的主流现象。胡塞尔发现了欧洲人的精神危机,创立了现象学。海德格尔认为,西方未来的哲学将是存在学而不是传统的形而上学。这和中国古代思想家的思维方式简直是完全一致,这不是巧合,而是真理的本质性的再次发现。如果说古代中国没有逻辑化的形而上学,那么,确有真正的科学哲学或者说存在学。它是人类思想的发源地。这就是,伟大的道学文化。难怪中华文明能够如此生生不息呢! 不从时间考查,单看思想的演进,老子思想的发展关键的技术就是周易。我们知道,“道”是无时间的,相对空间;“德”是时间化、具体化、此在,相对时间。这样,“中庸”之道是统一着的现实化,是有道之人的道路。所以,道学发展的核心技术就是“中庸”之道。而“中庸”之道的具体技术就是周易的卦象理论,它是生生不息的“易”,是走在人道的真理之路的科学方法。所谓的“儒道”互补的真缔在此吧。 正如西方形而上学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而发生了欧洲人的精神危机(以现象学创立为界线),中国道学的现代发展也十分需要形而上学作为工具。道学的“象思维”与“逻辑抽象思维”具有互补性。实质上,人类思维本来没有这种差异,只是中西方思维各有偏重而已。使中西方思维方式契合的关键点就是“现象学”与“道学”的有机融合。在这里,可以产生完整的人类思维图像,而消弭中西方常规思维模式的根本差异,这样,我们将迎来一个人类思维的新时代,中西方文化的隔阂将最终在本质之处消失。 注释 【1】胡孚琛著,《道学文化的新科学观》,《中国学术论坛》网,2006年7月。 【2】杨全著,《中西诗学的“象”与禅观的意义》,《学说连线》,2006年7月。 【3】胡孚琛著,《道学文化的新科学观》,《中国学术论坛》网,2006年7月。 【4】『德』海德格尔著,《路标》,商务印书馆出版,2000年11月第一版,P139。 【5】卢国龙著,《道教之真精神》,《中国学术论坛》网,2006年7月。 【6】同上。 【7】胡孚琛著,《道学文化的新科学观》,《中国学术论坛》网,2006年7月。 【8】同上。 【9】庞学铨著,《施密茨新现象学简论》,《思想帝国》网,2006年7月。 【10】张祥龙著,《从现象学到孔夫子》,商务印书馆,2001年4月第一版,P196,P197,P198,P251。 【11】同上,P110-111。 【12】同上,P111,P189。 【13】同上,P208,P189。 【14】同上,P101P252,P256。 【15】同上,P253,P259,P285。 【16】同上,P95,P250,P261。 【17】『德』海德格尔著,《路标》,商务印书馆出版,2000年11月第一版,P99,P79,P81,P83,P84,P367。 【18】同上,P128,P129,P130,P131,P132。 【19】同上,P125,P133,P133,P134,P136,P140。 【20】同上,P191,P202,P214,P218。 【21】同上,P219,P221,P256,P367,P368,P371,P428,P444。 【22】同上,P465。 【23】张祥龙著,《从现象学到孔夫子》,商务印书馆,2001年4月第一版,P275。 【24】『德』海德格尔著,《路标》,商务印书馆出版,2000年11月第一版,P442,P219,P222,P398。 【25】同上,P400,P403,P412。 【26】同上,P415,P407,P428,P440。 【27】同上,P425,P389,P429,P417。 参考文献 1、张树军著,《走向法治社会》,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2006年6月第一版。 2、张树军著,《法治之道》,《宪行天下》网宪法研究频道,2006年7月。 本文首发于2006年8月,互联网。 第二节 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之解读 前言 近20年前读了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观念》,没有读明白,之后再没有认真读过。当我写作《法治之道》时,发现现象学与中国古代的道学有种渊源关系。于是,我又重读了这本书。 阅读之后,我再次认同了胡塞尔所说的科学哲学的结论——现象学是科学的认识论。记得爱因斯坦非常看重认识论对理论物理学的作用,他说过,宇宙中最不可思议的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能够认识事物?胡塞尔似乎企图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胡塞尔要建立其一种关于认识的科学,这就是他创立的现象学。 现象学还原要求“本质直观”,这是可能的,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掌握的技艺。它不是认识的逻辑过程,不是逐渐走向本质的探索,而是直接达于本质的同在。它的绝对性犹如“道”,“道识”同样是一种绝对自明性的原初的、本质性认识。一切“悟道”的过程都是外在的,只有还原至绝对静观、无识之时,才能达于“道知”。所以,“悟道”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做到的,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更不是人人都应做的,正如现象学本质直观也需要一种天赋能力一样。虽然,每个人都有可能,天赋机会均等,但并不是说每个人都可以“本质直观”或者“知道”。这看起来似乎玄妙,似乎让人厌烦,其实,这是科学认识达到艺术、原创境界的必然情况,很正常。这好比许多人不通音律一样,天赋使然,毫不为奇。 也许有人说,科学知识不能是这样,而是人人都能掌握的知识,其实,仔细想想,《道德经》、《周易》、《圣经》、《相对论》等伟大学说,千百年来不是许多人并不懂得它们,但谁能否认它们的科学价值呢? 现象学方法是伟大的思维方法,“静观悟道”之“象思维”都是不朽的科学认识方法,是活的人类思维方法成果。我们应学习、应用、传承,并努力发展它们。也许,发展“象思维”或者“现象学还原法”这个说法已经不妥,也许它们已经是一种绝对方法,我们只能学习、应用、传承它们;也许这已经是人类思维的极境了,我们只能去“求道”、“悟道”,在这个过程中实践、感悟、发现人生以及认识世界的真谛。在学习、应用、传承中有许多技艺,这里,大有一般科学化发展的时空——对于本质,我们只能接受,这是绝对认识的起点,一切真知的开始。 “一切无限都是有限,一切有限都是无限”,“无生有,有变无”,“万物齐一”,“天人合一”等知识,都是绝对的本质认识,不是某个人,而是人类与宇宙的本质关系的认识。这需要人处于“天真无邪”的状态,才必有此“智识”;需要“酒神精神”;需要无所执着的自由精神状态,等等,这些是认识存在本质、“悟道”的前提、条件,不具备这些条件,就不能达到对存在本质的直观,就不可能“知道”,难的是这些前提、条件的成就而已。但是,热爱真理,所有追求真知的人们一定可以成就这些条件,也一定能直观存在本质,也一定能“知道”、“行道”。 “道学”指《道德经》思想为主体的中国古代哲学。现象学还原好比道学的“损道”,都是对现象的存在之悬隔,然后剥去非存在之表象,直观存在之本质。“损”有(现象的存在)以致于归于无(本质的存在)而达于“道”。“道”是天人和谐的境况,是存在而不是虚无,是本质的真实,是“大象”而无形。 1、现象学的地位 1-1为什么要关注现象学?在胡塞尔看来,自然科学和心理学在深层意义上还不是科学,历史上的世界观哲学也不是科学,科学就是要研究不朽的真理的学问。所以,他要创立一门科学哲学——现象学。 1-2它的目的——解决认识如何可能的问题,为自然认识提供基础和说明; 1-3它的任务——对意识的本质分析和本质研究,把握意识的本质规律; 1-4它的方法—现象学还原之中的直观和本质直观;它的研究领域—全部纯粹意识。【1】 1-5它的前提——明晰性。实在的内在之物,在这里同样可说成相应的自身被给予之物,是无可置疑的,我可以利用它。超越之物(非实在内在之物)我不能够领域,因而我必须进行现象学的还原,必须排除一切超越的假设。他还说,现象学还原就是说:所有超越之物(没有内在地给予我的东西)都必须给以无效的标志,即:它们的存在,它们的有效性不能作为存在和有效性本身,至多只能作为有效性现象。我所能运用的一切科学,如全部心理学、全部自然科学,都只能作为现象,而不能作为有效的、对我来说可作为开端运用的真理体系,不能作为前提,甚至不能作为假说……客观科学之路并不通往对认识可能性的明晰。希望使认识成为明证的自身被给予性,由此而直观到认识的功效的本质,这并不是指演艺、归纳、计算等等方式,这并不是指,从已被给予的、或被当作又被给予的事物中合理地推导出新事物。【2】 2、现象学方法 2-1现象学:它标志着一门科学,一种诸科学学科之间的联系;但现象学同时并且首先标志着一种方法和思维态度:典型哲学的思维态度和典型哲学的方法。【3】 那么,现象学究竟是一种什么思维方法?我们可以与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观念》一起来看这个问题。 2-2认识在其所有展开的形态中都是一个心理的体验,即都认识主体的认识。它的对立面是被认识的客体。但现在认识如何能够确定它与被认识的客体相一致,它如何能够超越自身去准确地切中它的客体?【4】 2-3思维是一种绝对的被给予性,是绝对明证的。这里的思维,即我的思维,个别的思维。它绝对内在。思维的存在是内在于认识的,而自然认识是超越的。自然认识说明的是意识之外的东西,因而它如何能够切中外在于它的事物的问题便使人陷入困境。而内在认识不具有这个问题。据此,认识批判必须进行认识论的还原(即现象学的还原),它必须排斥所有的超越,把认识论的领域限制在内在之中。【6】 2-4一般内在是本质直观可以观察的思维对象本身,这种观察不是视觉意义上的观察,而是一种直觉、领悟、灵感。 2-5胡塞尔的明证性就是指明晰、无疑的直观本身。他竭力区分现象学的明证性概念和感觉论的明证性概念,以此来和心理主义划清界限。【8】 2-6 现象学的还原。所谓现象学的还原,是指先验的还原,或者说,还原到纯粹的主体性上去。这是现象学独有的方法。【9】 2-7如果认识批判从一开始就不能接受任何认识,那么它开始时可以自己给自己以认识,并且自然,它不论证和逻辑推导这些认识,因为论证和推导需要有事先就被给予的直接认识;相反,它直接指出这些认识……论证和推理需要已有的知识作为前提,因而被论证、被推演出的东西必然不是最根本的东西。最根本的东西是无法论证或演绎的。因此,胡塞尔提出这样的命题:直观不能论证或演绎。他认为,对于反直观论者或不具备直观能力的人,我们毫无办法。【13】 2-7认识的起源是直观,意识的本质是直观的,不是演绎或推理的结果。这好比宗教学说,是“悟”,接受;好比数学公理,不能证明。现象学只研究哲学公理、世界整体的绝对性真理。胡塞尔认为,这才是科学的哲学及其任务。 2-8思维的“存在”通过它的绝对自身被给予性而得到了保证,通过它在纯粹的明证性中的被给予性得到了保证。只要我们经常直接地、自身地具有纯粹的明证性、纯粹的直观和对客观性的把握,我们就具有同样的权利、同样的无疑性。【14】 2-9 所有自然的认识、前科学的、特别是科学认识,都是超越的、客观化的认识;它将客体设定为存在着的,它要求在认识上切中事态,而这种事态在认识之中并不是“真正意义上”被给予的,并不“内在”于认识。【19】 2-10一般认识如何困难的问题永远不可能根据关于超越之物的预先被给予的指示以及对此预先被给予的公理得以解决,哪怕它是产生于精密科学之中的公理。【20】 2-11直观不能论证或演绎。企图通过对一种非直觉知识的逻辑推理来阐明可能性,这显然是一种背谬。【21】 2-12 必须防止把现象学意义上的纯粹现象与心理学现象,即自然科学心理学的客体相混淆。这种意义上的形象不受我们在认识批判中所必须遵循的那种规律、那种就所有超越之物中止判断的规律的制约。作为人、作为世界之物的自我,以及作为这个人的讨厌的体验被列入客观时间中——尽管这是完全不确定的——,所有这一切都是超越并且在认识论来说是零。只有通过还原,我们也想把它叫作现象学的还原,我才能获得一种绝对的、不提供任何超越的被给予性。……我也可以在我直觉的同时纯直观地观察直觉,观察它本身如何存在,并且不考虑与自我的关系,或者从这种关系中抽象出来;那么这个被直观把握的和限定的知觉就是一种绝对的、摆脱了任何超越的知觉,它就作为现象学意义上的现象被给予。【22】 2-13 现象学的对象并不被设定为一个自我之中,一个时间性的世界之中的存在,而是被设定为在纯粹内在的直观中被把握的绝对被给予性:纯粹的内在之物在这里首先通过现象学的还原而得到描述:我意指的是此物,不是某东西超越地意指它,而是某东西在自身之中是它,它是作为某东西被给予的。【23】 2-14 我们承认纯粹思维的被给予性是绝对的,然而外部的知觉中的外在事物的被给予性不是绝对的,尽管这种外部的知觉认为事物本身具有在。……如果直观、对自身被给予之物的把握是在最严格意义上的真实的直观和真实的自身被给予性,而不是另一种实际上是指一个非给予之物的被给予性,那么直观和对自身被给予之物的把握就是最后的根据。这是绝对的自明性。【24】 2-15 不仅个别性,而且一般性、一般对象和一般事态都能够达到绝对的自身被给予性。这个认识对于现象学的可能性来说具有决定性意义。因为现象学特征恰恰在于,它是一种在纯粹直观的考察范围内,在绝对被给予性的范围内的本质分析和本质研究。先天认识的含义无非是指一种纯粹中针对总的实质的、纯粹从本质中汲取其有效性的认识,此外它还能有什么别的含义呢?【25】 2-16现象学还原的含义并不是指将研究限制于实在的内在的领域内,限制于在绝对思维的这个之中实在地被包含之物的领域内,它的含义根本不是指限制在思维领域内,而是指限制在纯粹自身被给予性的领域内,限制在那些不仅被讨论、不仅被意指之物的领域内;它的含义也不是指限制在那些被知觉之物的领域内,而是指限制在那些完全在其被意指的语言上被给予之物和在最严格上自身被给予之物的领域内,以至于被意指之物中没有什么东西不是被给予的。【26】 2-17 绝对被给予性是最终的东西。当然人们可以轻易地声称他具有某些绝对被给予之物,而事实却不如此。绝对的被给予性也可能被模糊地讨论并且也可能在绝对被给予性中被给予。……完全否定自身被给予性,这意味着否定所有最终的规范,否定所有认识以意义的基本标准。然后人们就不得不把一切都宣布为假象,并且以背谬的方式将假象本身也宣布为假象,因而完全陷入怀疑主义的背谬性之中。但是不言而喻,只有那些看到了原因,保留了看、直观、明证性的语义的人才能以种种方式提出反怀疑主义者的论据。……假如他不具有另一种感官,我们怎么能使他信服呢?【27】 2-18直观的认识是这样一种理性,它打算将知性也变成理性。因此,知性要尽可能少,但直观要尽可能纯(无知性的直观)。【28】 2-19一种完全明证的本质把握尽管回指到它表现在其基础上构造自身的个别直观,但并不因此回指到单一知觉,这种单一知觉所给予的典型的个别是一种实在的现在当下之物。【30】 2-20 想象不仅对于本质考察来说所起的作用相当于知觉,而且它似乎在自身之中也包含着单一的被给予性,并且是作为真实明证性的被给予性。【31】 2-21只有我们构造总的本质批判时,我们才获得牢靠的、科学所要求的那种客观性。【32】 2-22 被给予、或者说,对事物的纯直观在其中进行的意识更不仅仅是一种盒子式的东西,而是直观意识,它是——对关注忽略不计——这样和那样已形成的思维行为,事物不是思维行为,但却在这思维行为中被构造,在它们之中成为被给予性;所以它们在本质上只是以被构造的方式表现它们自身为何物。【34】 2-23 我们认为被给予性就是:对象在认识中构造自身,对象有如此之多的基本形态须予以区分,给予的认识行为和认识行为的集合、联系如此之多的基本形态须予以区分,进一步说,即思维行为,它们完全不是无联系的个别性,它们并非无联系地在意识流中来来去去。它们本质上相互联系,显示出目的论的相互依存性,实现、确证、证明的相应联系和它们的对应物。【35】 2-24一般对象本身只存在于它与可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