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网首页 | 法学论文 | 法学思辩 | 评书札记 | 名家案例 | 法学讲座 | 法学人生 | 法学教育 | 普法学社 | 法网论坛 | 法网博客 | 
您现在的位置: 法网 > 法学理论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我为什么要停招硕士生(修订稿)——与博客中国的对话            【字体:
我为什么要停招硕士生(修订稿)——与博客中国的对话
作者:贺卫方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
  按:我关于暂停招收硕士生的声明在学术批评网发表后,引起了不少关注和反响。6月24日晚上,博客中国的古川先生就此事对我进行电话采访,采访记录稿于25日上午发表于该网站。细读一过,发现一些字句上的讹误,便作了一些订正和修改,形成了这个修订稿。这里要感谢古川先生积极热情的工作,也感谢朱鲁子、李名梁、旺才、李强、江渚子以及无法一一列举姓名或网名的网友的评论。
                   贺卫方 6月26日凌晨

【内容提要】当一个社会有不合理现象的时候,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去表达我们的不满,这也就是德国的法学家耶林所倡导的"为权利而斗争"。这种表达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如果大家面临不合理的东西都忍气吞声,不去表达自己的不满,其实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而且包括社会的整体利益。

编者按:2005年6月24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发表了《关于本人暂停招收硕士生的声明--致北大法学院暨校研究生院负责同志的公开信》,引起巨大的反响,因此为了搞清楚事实的原因,博客中国对贺卫方教授进行了专访。以下为专访内容:

表达不满

博客中国:贺老师,您好,我是博客中国的,我们现在对您进行一次专访。您在今天发了《关于本人暂停招收硕士生的声明--致北大法学院暨校研究生院负责同志的公开信》,是什么原因促使您发了这样的公开信?
  
贺卫方:主要是研究生招生考试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缺陷,需要我们去通过各种方式努力加以纠正,尤其作为一个学者,我认为这是关系到整个学术制度的建设和我们下一代学术人的培养的问题,是一个关系重大的问题。公开声明的方式看起来有些激烈,但这也是没办法的,借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一种希望甚至不满吧。
  
博客中国:为什么贺老师要发公开信,而不采取其他方式呢?
  
贺卫方:其实我们已经做了很多很多的努力。北大法学院2004-2005年研究生考试对于过去的考试方式进行了很大改造,主要是淡化了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倾向,把13门“核心课程”都纳入到考试的范围。但是这种制度有很大的缺陷。最重要的是这种撒大网式的考试严重抑制了考试时应有的专业倾向。我们都知道一个报考特定专业研究生的考生意味着他希望将来从事这个领域的研究。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们可以在自己读本科的阶段,尤其本科的大三、大四阶段,非常用心的去进行特定领域知识的积累,这种积累与将来的研究生考试是有着对应关系的。考试时固然要判断他在整个专业领域中知识的广度,但是,非常重要的是需要考察他对于报考学科知识把握的深度和分析能力。对于积累深厚的考生,他就会在这个自己最擅长的领域中间发挥出自己的特色和特长。过去制度一直是这样的,但是两年前为了所谓考察一个考生知识广度的动机而导致了我们另外的一种尝试。这样的话会导致很大的问题——将来从事研究型职业的学生,他们未必是各个方面兼顾得很好的学生。有时候我们常常说,如果每个方面都达到及格或及格以上的分数,但是没有一个方面有一种特长,我不认为这样的人适合做研究型的工作。

  还有就是保送制度,我对保送制度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保送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北京大学这样的学校,对许多人来说,坦率地说是个很大的梦想,尤其是在大学高考的时候,因为不同方面的原因,使很多考生发挥得不好,他们就没有考到理想中的大学。有许多人,他们的梦想就是在研究生阶段到北京大学来读书。保送制度就使这样人的机会减少。声明里提到的数字,是我昨天在北大官方网站查到的,我觉得已经达到相当不合理的程度。保送生太多了。有两种保送生,一种是因为学习成绩优异而保送,就是在四年的学习过程中,各门的课程,尤其是主要的课程,考分都比较高,名列前茅。实际上,我们的经验表明,有许多优秀的学者,当年在本科阶段成绩却并非门门优异。保送生过分偏向于应试型,就是说考试非常厉害,但做学问不一定很好。还有一种保送生就是学生干部、特长生,所以我觉得这样的保送是更不合理的保送。这样出身的人很少有人能成为好的学者,所以我认为保送制度不合理。当然,这样的一种缺陷,从内部来讲,可以举出八条九条,但是对于外部的采访来说,单这一条就可以表明我们这种考试制度的缺陷了。
  
我有权利不招

博客中国:你是否认为你有不招收的权利,而学校是否会同意?
  
贺卫方:当然有这个权利。我想招的学生,有种种因素招不来,但是我不招总是可以的,我甚至辞职都可以嘛,所以消极的方面是可以去做的。
  
博客中国:你打算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恢复招收?
  
贺卫方:如果考试制度恢复到非常重视选拔培养学术人才,这样的情况下,我是会恢复招生的。
  
博客中国:在您的公开信中,您说:"即使教师都反对,决策者却依然我行我素。"决策者是谁?你们北大决策有什么样的程序?
  
贺卫方:事实上是这样的,我们在前不久开过一次教师座谈会,那次座谈会的主题就是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的问题,我的同事和我的观点非常一致,都认为目前这种制度是错误的。但是有关的部门似乎是已经有结论,再来开这样一个座谈会。座谈会没有办法改变任何东西。这样的决策者,包括大学的有关管理机构,我觉得他们并不是偶然的。其实我在自己的公开信里边,明确的表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就是教育部,他们对研究生考试制度,按照他们的意图去设计,这种做法损害了大学的自治。研究生考试制度如何设计是应当由教授们来决定的。长期以来,这类制度都被行政管理人员、官员们玩弄于掌股之间,从而严重违反大学自治、独立的准则。
  
变革不难

博客中国:对你所提的各种缺陷,在现行的招生体制下,是否有补救措施? 
  
贺卫方:其实道理很简单,要改变也不难。在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实行的考试制度是有它合理之处的,基本上没有太大缺陷。那种制度重视考试本身,同时也为某些特殊人才预留一定空间。事实证明,今天活跃在学术研究第一线的许多优秀学者都经历过那个时代的研究生教育。北京大学一个非常有力的例证,1978年考入北大西语系的张隆溪,他根本没有读过大学,但他直接考取了杨周翰教授的研究生,后来这个人成为在比较文学、文化研究方面非常重要的学者,现在在美国任教(贺卫方案:本文最初发表时把张隆溪先生的导师误为朱光潜先生,网友甘任远在关天茶社给予指正,这里表示感谢)。如果按照我们今天这样的体制,可能这个人就会被埋没。我的观点,就是回归那种制度,当然可以在一些枝节上加以完善,但不能像现在这样作剧烈的变动。现在我们的有关制度总是变来变去,朝令夕改。朝令夕改,则民无所错手足。我们应该有一个非常稳定的制度。
  
博客中国:您在北大,陈丹青在清华,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否体现出我们研究生招生体制上普遍性的失败? 
  
贺卫方:我觉得目前这样的一种体制,确实存在着许多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像艺术专业的招生,还要去考一些跟艺术毫不关联的东西,这哪里是选贤任能呢?做出陈丹青那样的决定,我觉得是不容易的,值得同情。因为他看着艺术方面非常有天分的人,被莫名其妙的标准挡在艺术学院的门外,而考上的人在艺术天资方面又根本不够格,这种情况让为人师者确实非常非常的痛苦。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需要整体性的反思研究生考试制度,全方位的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我们的法律专业,现在有两种,一种是法学硕士,一种是法律硕士,法律硕士是培养面向实务的复合型人才,这种专业的招生在我们这里已经远远超过法学硕士的规模。我们需要根据这样的情况考虑和设计法学硕士的招生和培养制度,把主要的目标设定为学术人才,我们要为将来的法学博士奠定基础。如果我们在招生的时候,不吸引追求学术目标的考生进入到法学硕士的行列,将来的法学博士招生又要以法学硕士为主录取的话,势必对法学博士甚至法学教授整体的素质带来潜在的损害。

大学就是教授

博客中国:你提到大学的独立方面与教授的独立,它们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贺卫方:所谓的大学,按照西方一个学者的说法,其实大学就是教授,教授就是大学的主人。大学里边相关的管理,学术制度的设计,学术政策的制定,都必须以大学教授的整体意志为转移。大学不应当变成听命于外部权力的一种群体或一种机构。所以我认为这两者是一致的。由于我们的大学是近代学习西方的产物,因此在官与学之间的关系方面一直难以很清楚地界定,大学自治和教授治校这样一种目标的实现一直面临着种种特殊困难。有许多人担心,大学独立会不会带来别的方面一些问题,比如说,不符合某些原则,带来某种不稳定,或者不接受外部权力的动员。我觉得一个国家,能够一声令下,全民都发动起来,这样的制度恰好最不具有稳定性。良好的体制下面,恰好是不同社会群体的独立性支撑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当某些危机或难题出现的时候,正是不同群体的独立带来了多样化的解决方案,使得各种才智得以展现,最终给社会带来秩序。过分迷信政府的权力,把公权力的威力发挥到无远弗届的程度,看起来很强大,但是,没有第三种力量制约,这种权力也非常脆弱,甚至动员得到的不过是阳奉阴违。无所不能的政府最终将一无所能;当人民对政府无可奈何的时候,政府将最终发现它对人民也将无可奈何。所以,那种只看到大学独立的弊端,而看不到它的好处的观点不仅是片面的,也是危险的。

有关方面没有反应

博客中国:对你的公开信,有关方面是否已经有反应?
  
贺卫方:没有反应,今天早晨刚刚写出来。
  
博客中国:你以前你是否发过这样的公开信,有什么样的反应?
  
贺卫方:以前写过一封公开信,各种网络媒体报道的比较多。
  
博客中国:你的公开信在博客中国发表以后,到目前已达到2000多的点击率,四十多条网友评论。有的网友说你"发出了多少老师敢怒不敢言的话",对你的勇气很赞赏。有的网友把你称为"中国知识分子的脊梁!"、 "中国教育的捍卫者"。你如何看待这些网友的评论?
  
贺卫方:这个太过誉了,我哪能达到那么高的境界。事关学者的追求和价值观,关系到我们的生存环境,如果我们眼看着我们的权利、我们所追求的目标一步一步被蚕食,被伤害的时候,大家都不发出自己的声音,任由那些缺陷存在,其实我们都知道,将来总有一天我们生活的基础将会被彻底摧毁。所以我们必须勿以善小而不为,况且这实在不是一个小问题呀。

公民行为的表现

博客中国:马丁·路德·金倡导"公民不服从",您的行为是不是也算是公民不服从?
  
贺卫方:也许。当然,处境不一样了,马丁·路德·金需要到牢狱里去进行这种不服从。这样的意义在于,当一个社会有不合理现象的时候,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去表达我们的不满,这也就是德国的法学家耶林所倡导的"为权利而斗争"。这种表达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如果大家面临不合理的东西都忍气吞声,不去表达自己的不满,其实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而且包括社会的整体利益。
  
博客中国:这种行为是不是也是公民社会公民独立行为的表现?
  
贺卫方:我想是这样的。公民社会或者市民社会,总是倾向于更多元化的社会。大家有不同的声音,对同样一个现象,可能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这是公民社会或者市民社会非常正常的现象。不同意见之间的一种互动、冲突、妥协才会带来整个社会的真正和谐,带来决策的更加合理化。
  
博客中国:北大在蔡元培时代就提倡"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今天的北大离蔡元培时代有多远?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贺卫方:蔡元培校长所倡导的那样一种"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传统,实际上对北大后来的影响很大,属于这个传统的当然也包括后来的胡适校长。我觉得不应该忽视胡适先生所做的努力,我认为在20世纪的中国,胡适作为一个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他起的作用是重大的,影响面波及到人文社科的各个领域,甚至包括中国的政治发展。直到今天,对于许多在北大生活的老师和学生来说,这样的一种精神还是生生不息的活在校园里,活在大家的心中,尽管现实中还有太多不如人意的地方。
  
博客中国:您是毅然决然的?有没有顾虑过?
   
贺卫方:没有顾虑,这也不是什么敏感话题。
  
博客中国:你这样的行动会付出的代价?
  
贺卫方:我现在没有想到。我只是对制度框架的完善,做一点努力吧,我想象不出来这样的东西会带来什么不好的后果。
  
博客中国:你说自己是个弱者,弱者选择只有退让。你这样的选择是不是很无奈呢?
  
贺卫方:我自己前面说过,我自己了解到的情况是教师们的态度都非常一致,但是最后还是胳膊拧不过大腿。所以我们只能用这样一种方式表达愤怒吧。
  
博客中国:这种行为是不是一种消极的抵抗?
  
贺卫方:我觉得这是一种非常有力量的抵抗。我并不觉得很消极。我们社会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已有很大的变化,大家并不觉得有权的人说的话都是对的,这个已经有很大的变化。

有所期望

博客中国:贺老师,对有关方面的反应是不是有期望呢?
  
贺卫方:我从自己的同事那里知道,许多人都说这个非常好,说得非常对。所以我期望大家在一起开一个座谈会,了解一下大家的心态是怎样的,再作出相对合理些的决策。重要的是不要在开会以前就形成定论,而是以一种真正民主的态度去对待。同时,我也希望教育行政部门能够真正意识到大学独立、教授治校的意义,对于现行的一切不符合这一原则的规则和做法逐渐地予以废除。
  
博客中国:谢谢贺老师,接受我们博客中国的专访。
  
贺卫方:别客气,博客是一种非常有前景的一种媒体形式,祝福你们的发展越来越好!
  
博客中国:谢谢贺老师,贺老师再见!
  
贺卫方:再见!


  上传时间: 2005/7/12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由法律思想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Sidney』于2005-10-2 23:21:00发表评论:
  •     咳。本人就是这种研究生招生制度的受害者。考试中的英语考试也是很没有必要的,到底是去研究法律还是研究英语??

  • hxrch』于2005-9-30 18:11:00发表评论:
  •     大学能否真正独立,取决于我们的政治制度是否真正能保障民主.

  • 晨辉』于2005-9-21 12:43:00发表评论:
  •     作为一名普通法学院的学生,心中早就充满了不满!愤慨!!但更多的却是无奈!!!深刻的记得贺老师的一句话:“有一个地方风可以进去 
    ,水可以进去,但,皇帝进不去。这就是大学教堂。”然而如今就连国内最高学府的北大都是那么随随便便的把大门开向本没资格的人。而那些应该成为主人的人却被残酷的拘之门外,任凭他们怎么努力,挣扎,一切都于事无补,留下的只有埋怨和遗憾终身! 我敬佩贺老师的为人,能做一名学者该做的。“出淤泥而不染”没想到竟然在距屈原年代千年以后的北大还能体会的那么深刻!敬佩贺老师是一方面,但留给人们更多的却是难以置信和遗憾。。。。。。 我心中的天堂——北大你究竟在哪里?你还是原来的那个你吗?你真的是那个海纳百川  江河有声 润物无声 思想自由的你吗?

  • 欧阳奕孺』于2005-9-20 10:55:00发表评论:
  •     我欣慰地看到,中国新一代真正可称为具有独立人格精神的知识分子终于浮出水面。这是遭受长达半个世纪破坏中国大陆的中华文化可望逐渐恢复的一线希望。

    北京 观察家

  • hhj』于2005-9-19 16:05:00发表评论:
  •     今天想起了一位法学导师关于硕士、博士大面积扩招的评论:放一只鸭子是放,放一群鸭子也是放!真是形象!



  • hhj』于2005-9-18 23:33:00发表评论:
  •     本人也是一名在大学接受十年法学教育的学生。应该也是一个局内人。 耳闻目睹法学教育的现状,真是感觉失望、诧异、甚至恐惧。法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大面积扩招,导致整体素质迅速下滑。许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候的水平简直连本科的水平都没有了。特别是两年制实施以后,完全没有时间进行专业方面的深造,可是竟然还可以接着读博士研究生。大学的教授们也缺乏应有的监督。复旦大学陆教授嫖娼事件我想并非单单在这一个人的身上发生。一些教授傍大款、因为与女研究生师生恋而导致离婚的现象也不少见。理工科的教授招收研究生做自己的廉价打工仔。抄袭剽窃严重,有的还是老师带着学生一起抄。最为令人恐惧的是有人竟然大胆到把台湾人整本的书抄过来,仅仅去掉了之乎者也。
    我不是完全同意贺卫方教授的观点。硕士研究生考试要考综合课目,这应该是需要的,因为你虽然主要研究法制史,而且经常发表一些言论,你必须确信自己不是一个法盲,而这需要有关民法、刑法、诉讼法的一般知识。只要接受过法学本科阶段的扎实、系统的教育,通过这样的综合课考试应该不是很难。因为大学本科的学习应该还是以打基础为主。但是我也认为这一部分综合课的考试应该在总分中所占比重应该控制在一个不太重的比例,与专业课应该拉开差距。至于法律硕士,因为只有非法律专业毕业的才可以报考,所以圈内人都知道大学法学院拼命扩招法律硕士的真正意图:卖文凭赚钱。法律硕士接受的其实主要是类似于法学本科一样的教育,远远谈不上贺教授所说的“通才”。法学博士也有很多滥竽充数的。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一些从来没有接受过法学教育的人甚至是专业毫不相干的人居然可以读法学博士。贺教授所主张的大学教授的独立和招生自主权的扩大在目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中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弊端。一些博导招的博士研究生主要是三种人:官员、大款、能够帮助做事的或者与自己有着或远或近的关系的人。前面两种人即使有机会进来读书,大部分也不珍惜这样的学习机会,仅仅是为了混一个博士文凭。贺教授或许自己道德情操很高,不会滥用这样的招生自主权。但是贺教授并不能够保证在这个学术圈子里究竟有多少人在权利、金钱和人情面前能够挺直腰杆。正如贺教授自己所说:他说出了许多人想说而不敢说的话。那贺教授也应该看到:这许多人为什么不敢说?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在权力面前挺不起腰的做法。大学教授一样需要监督。大学教授的独立和招生自主权的扩大也应该建立在一些起码的标准或者门槛之上。因为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也存在一个机会公平的问题。许多寒门学子一没有钱,二没有权,他们如何能够与其他人展开公平的竞争?现在在热烈讨论的研究生全面收费制度也是面临这个问题。所谓的奖学金也很难解决问题。我所知道的法学教授里边,我最钦佩的是马克昌教授和粱慧星教授。马克昌教授以将近80高龄仍然能够独著比较刑法学原理,80岁也不吃老本!粱教授为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坚持己见、忧国忧民可以说是苦口婆心、赤胆忠心,不惜得罪立法机关而招冷遇!今天的思路有点乱。

  • zhangyajie』于2005-9-7 17:17:00发表评论:
  •     其实建立法律硕士教育和法学硕士教育就完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在招考的时候面向不同的侧重点就可以了。一个更倾向于全面和实务,一个更倾向于专业和研究不就可以了?自由就是可以学自己想学的东西,考自己愿意去考的试。而不必去迁就和应付。

  • xibeizf』于2005-9-4 9:15:00发表评论:
  •     祝我国的法学事业成为对中国现阶段社会的清醒者和正义职业,让我们新一代的学子们接过他们手中高举的不灭的光明火炬

  • overcome』于2005-9-1 14:28:00发表评论:
  •     做为老师,可以这么做.但其中的观点我不赞同.难道硕士就必须做学问吗?优秀的硕士博士到学术以外的行业难道就不可以吗?不要把学术看的太神圣,对于现在的学术界,优秀的人才混在里面简直就是虚度光阴,难有大的建树.

  • 王正勇』于2005-8-23 11:11:00发表评论:
  •     好样的!支持

    法网原创作品,未经法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论坛讨论】【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司法改革中的形变与神变

  • 全国人大法制讲座第二讲

  • 与索尔曼先生谈中国法治

  • 请吉林艺院别再制造有害的先

  • 十字路口的法律教育--北京

  • 《与正义有关——中国律师纵

  • 历史与社会交错中的当代法学

  • 悼念普西

  • 并发症困境中的大学

  • 好判例 坏判例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