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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夫曼先生序言二篇 | |||||
作者:考夫曼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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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德布鲁赫《法律智慧警句集》中译本序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是一位语言大师。他懂得在高度抽象和片面具体,也就是说在表达精确而内容贫乏与内容富有弹性而表达不甚精确这两者之间保持适度的火候。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他的语言是严谨思考与华丽陈述的圆融。这是一种“亚里士多德式的中道”:既不过满,又不损欠。所以,在东亚,人们能够比大多数欧洲的学人更好地理解拉德布鲁赫,这并非是偶然的。拉德布鲁赫所理解的“事物的性质”的确也完全类似于中国的“理”。 在这本小册子中汇集的警句,并不是拉德布鲁赫像现在这样写出来的。而是由我从他的全集中摘选出来的。所做的这些,对于这样一位思想铺陈高远宏阔、婉约细腻的作者而言,可能还是远远不够的。拉德布鲁赫的语言既绵密厚重,又简明扼要;既直白清朗,又纯真朴实。他能够采撷到物之精华,宛若把光线集聚为耀眼的亮点。他既是学问人,也是艺术家。当我们阅读或聆听这样的警句时,我们获得了生命的充实和心智的启迪,同时也由于这一表达方式之美而得到一种美的享受。 而且,在目前这本警句集里我们还可以读到更多的东西。拉德布鲁赫绝不是那种文思枯涩的掉书袋子的学究,这种人躲在理论的背后,对现实视而不见。拉德布鲁赫的思想总是关怀现存者,关怀生者,最终关怀人。在此方面,他也绝不是一个优柔寡断之人,而更像是一位说到做到、雷厉风行者。所以,在当时的德国,没有第二个法学家像拉德布鲁赫那样如此决断和勇敢地面对国家社会主义。 我很高兴,舒国滢教授决定把拉德布鲁赫的警句集译成中文,我对其为此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但愿这本小册子在“中土之国”会受到友好的欢迎。 阿图尔·考夫曼 慕尼黑,2001 年4 月1 日 (舒国滢译) 二 阿图尔·考夫曼中译本序 ———为《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而作* 呈于眼前的本书,不无经历。首创其议者,温弗里德·哈斯默尔。1969 年和1971 年,该君撰就两英语论文: 《德国法学思想中的制定法与判例法》和《正义之标准》。诚然,吾亦援之一臂之力。随后, 《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基本问题》,以两文为基础,于1971 年面世,哈氏再挑大梁。该书的韩译本,刊行两回(1974 和1980 年) 。同道对这些著述所表示出的兴致,令人发觉,重大而又详尽的修订,势在必行。于是,便有了这本1977 年初出炉的《导论》。它赢得出人意想的反响。六度付梓,在同类论著中颇不寻常。罕见之处,还为大量的(此字为走字底加多)译,或全文或选节:西班牙语,日语,波兰语,土耳其语,斯洛文尼亚语(其他翻译正在准备之中) 。这显示,我们之设想恰当正确。 哈氏和我权衡再三,大大地扩充了作者数量,一如读者能一眼看出的,现为10 人。在某种程度上,作者众多,冒有折损本书同质性之危险,最糟糕的是,不能消弥矛盾。我们未过于忧虑此事,吾以为,已祛除此危险。共创者圈子,仅限于在慕尼黑大学法哲学和法律信息学研究所,长期合作互知根底的同仁。尤在撰写之初,他们频繁交流看法。作者之众,带来内容丰盛,研究精到,这与作者的高度同质性,相得益彰,倘若一人,则难以在其探究的全部领域,同等地娴熟。另外,也提供了机会,去磨砺幼吾许多、且保证了本书不失“时髦”的合作者。所以,从我们的拙著如何孕育出来之中,读者,尤是年青读者,大学生,非但能结识10 位早就在学术上笔墨春秋的著述者,还可领略不同的哲学思维方式,再者,读者获取了此一保证:全部章节均出自真正的行家里手。 之于本书内容和叙述方式,仍想略述一二。我们的《导论》之目标,并不一如传统,定于藉此标题,对所有问题进行探讨。毋宁说,它更愿借助若干示范性主题,去言说法哲学思想。因之,有请读者,不仅当“认识”法的基本问题,还要批判地共思和后思。似乎应依托“案例”,去训练法哲学之思。要紧处,决非问题之信息,而是问题之共思。 真诚感谢为翻译付出努力的郑永流教授先生,和若无其支持,本书不会有此模样的米健教授先生。一念及汉语圈有十余亿芸芸众生,此一 译,理所当然地极具吸引力。 阿图尔·考夫曼 慕尼黑,2000 年12 月 (郑永流译) 法网原创作品,未经法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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