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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再改革与制度创新            【字体:
论再改革与制度创新
作者:刘运新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3

论再改革与制度创新

                             刘运新*  刘会洪**

                   (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湘潭   411105

 

     On Institution Innovation of Second Reform                                  Liu- yunxin *    Liu- huihong**

(Xiantan  university   Faculty of law  Xiangtan Hunan  411105)

 

    摘要: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国际地位日益显著,但也出现了差距过大、人口环境资源危机、失业率上升和城市病等严重妨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稳定的问题。在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再改革,合理分配改革的收益和改革的成本,从而降低社会的总交易成本以构建和谐社会,这个问题正在考问着我们的理论智慧与创新能力。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依靠制度创新与法律保障,因此我们可对现存问题进行分析并就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安排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问题,   再改革,  制度创新

    [Abstract] China's economic power strengthen consumedly and international position become outstanding increasingly because of reformation and open-up for approximate thirty years. whereas oversize disparity, population environment resources crisis,jobless ascension and city desease become serious problems which hinder continuabl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continuable stabilization of society. It makes our theories intelligence and innovation ability to be examined for us to go forward to go to reform again and  enable costs and lucre of reformation to be alloted reasonably on foundation of reformation sesult in existence in order to reduce social transaction cost and construct harmonious society. constructing harmonious society have to depend on institution innovation and law guarantee, so we can analyse the existing problem and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plan for the system arrangement of constucting harmonious society.

    [Keyword] Problem ;  Reformation again;  Institution innovation

 

 

    自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即由国家统一掌握资源和财产,经济个体之间产权边界和利益边界模糊;一切生产经营决策由国家集中作出,向企业和其它经济个体发布指令,然后由企业和其它经济个体去贯彻落实,结果由国家负责。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由于无法解决激励机制,效率相对较低的问题而使中国在面对西方实行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竞争时处于相对劣势地位,也就是说,计划经济体制在公有制架构内可解决分配领域的公平问题,却在解决生产领域的效率问题时遭遇了困境,人们生活水平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积极性受挫。因此,中央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战略决策,并在此基础上实行了改革开放的实践,并在1992年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举措,实行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和市场竞争体制,使生产领域的效率显著提高,经济总量不断增大,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但也出现了下列问题。      

问题与再改革   

改革开放着力解决生产领域的效率问题,从现在取得的成果来看,这种改革总体上是成功的。中国的改革是渐进式的,由点到线再到面的改革,即“摸着石头过河”。随着改革的深入,这种改革已变成深水区的游泳,差距过大、人口资源环境危机、失业率上升和城市病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改革的风险不断增大。

   (一)问题的浮现

其一是差距问题,差距问题指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贫富之间等方面差距过大,这种差距持续时间过长而影响社会的可持续稳定,甚至导致局部动乱的问题。可以说,一定程度的差距是必然的。首先,历史已经证明在一个大国不可能没有差距,资源禀赋、教育水平和地理位置的差异必然会影响发展速度。其次,我国的工业化是通过实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农业服务于工业而实现的,这必然会导致工农之间的较大差距,引发了“三农问题”。再次,我国长期实行不同的城乡就业、社会保障政策,这使城乡处于不同的竞争起点,不断拉大了城乡差距。最后,由于工农、城乡、区域之间的差距和我国正在实行城市化战略,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导致了城市失业率上升、交通不畅、教育和医疗等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等城市病。差距问题在将来一定时期将长期存在,但长期过大的差距将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尤其要注意的是,因经济寻租和腐败导致的贫富差距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官商勾结、合谋分利和权贵阶丛所引致的利益转移正在吞噬改革的正义基础。

    其二是人口资源环境问题,中国人口众多(大陆已逾13亿),约9亿生活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压力大,尽管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但因人口基数太大,人口仍以每年约一千万增长,就业压力大,大量剩余劳动力成为吸毒、黑恶势力不断滋生的重要原因,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与稳定,增加了社会交易成本。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资源的消耗,我们正面临土地、淡水、矿产、森林和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危机。这主要由于:其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使得在同等消费水平下对资源的需求量同比增加;其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传统生产方式与消费模式对资源不加限制的使用,提高了个人资源消耗的平均水平。其三,资源开采过程中落后的技术手段和生产组织的无政府状态,造成资源浪费,加快了资源的消耗速度。人类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是一个复合系统,将二者对立起来,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我们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如果无视自然规律,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现在,地区性的资源耗竭和环境问题正在转化成全球性问题。

    其三是失业与城市病问题,中国人口多,就业压力大,尽管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产业升级与科技发展,在生产领域出现了“机器排挤产业工人”的问题,而第三产业的发展却相对滞后,第三产业吸收的劳动力相对有限,这导致了就业严重不足,失业问题突出。农业和工业吸收的劳动力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尤其是农业的现代化改造使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引发了庞大的民工潮,就业竞争几近残酷程度,劳动力已接近或低于成本价格。劳动力市场因信息和交通瓶颈而难以实现优化配置,大量的盲动又浪费了有限的交通资源,增加了就业成本。可以预测,在近二十年内,就业问题将十分严峻。中国出现了严峻的“三农”问题,即工农差距与城乡差距问题;同时也出现了交通拥堵,住房相对敖贵,教育和医疗等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等城市病问题,这些问题使生活在城市的成本不断攀升,生活压力不断增大。尤其是城市交通拥堵和居高不下的房价问题已成为城市扩大其生产性边界的两大瓶颈。近几年来以几何级数增长的房地产价格消耗了普通市民的绝大部分购买力,甚至引发了利益的重新分配,加剧了城市的贫富差距,房价使人们生活在城市变得敖贵。

   (二)再改革  

现存的差距问题、人口资源环境问题、失业问题和城市病问题可归纳为经济发展所追求的效率与制度安排所追求的公平的冲突问题,也就是如何合理分配建设和改革的收益与合理承担建设和改革的成本的问题。要组织社会化大生产,必须具备资本、劳动、土地等基本生产要素;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下,技术科学和管理正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对经济发展起着主导作用。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工业资本相当稀缺,主要依靠农业不断向工业倾注资本,这必将延缓农业的结构转换与产业升级的进程,使农业相对落后,形成了明显的工农差距和城乡差距,导致了现在的“三农问题”。中国的改革实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在沿海实行不同于内地的经济政策,重点建设经济特区与开放城市,这必将导致区域差距。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市场机制是优胜劣汰的机制,市场机制加剧了贫富差距。由于资本积累的需要,一方面,中国通过优化投资环境,实行优惠政策大量吸引外资;另一方面,又通过粗放型经营大量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并将其转化为资本,这种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导致了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冲突,经济发展的自然基础正在被削弱而引发了资源环境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人口多,丰富的劳动力资源降低了生产成本,使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极强的竞争力,这有利于中国在国际市场上完成必要的资本积累。但由于劳动力通过市场以接近甚至低于成本价格配置在生产领域,劳动力无力升级,丰富的劳力没有转化为人力资本,随着产业的升级和结构的调整,这些劳力将被市场逐出,导致严重的失业难题。城市化进程实际上是将各种生产要素集中于城市并降低交易成本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利益的重新分配与利益转移,市民向市政纳税,市政向市民提供公共物品(如制度、交通、教育、医疗、社保和住房等),城市病问题的实质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的问题,也就是市民支付的生活成本与生活收益不对称的问题。从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至现在,经济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果是必须予以肯定,但在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公平的成本承担与收益分享的制度安排滞后,社会并不和谐。   

    从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立足于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即实施农业国家的工业化战略,工业资本的积累主要来源于农业的剩余。由于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积累与消费的比例由国家统一安排,积累源于大量牺牲消费,尽管影响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但作为一穷二白的中国是必要的,否则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将变得漫长。农业不断地向工业倾注资本,使工农差距拉大。单一的公有制结构使中国基本完成了必要的资本积累,却没有解决生产领域的激励问题,因而总体上效率不高,在世界经济竞赛中处于不利地位。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主要是通过改革过于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以解决效率较低的问题,同时通过对外开放引进外资、技术和管理方法,进一步解决资本不足和资本效率低的问题。应当说,改革开放在解决效率问题上是相当成功的,尽管也产生了资源滥用和环境污染等外部性,但这可归于经济发展与起飞阶段的必要成本,当然,这种成本应尽可能降到最低限度。这种改革是渐进式的,即经济体制改革先行,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由于现有制度构架对利益分配的相对不合理,市场行为与非市场行为对利益的争夺共存,导致了分配的制度性反差。随着改革的深入,竞争不断加剧,竞争的结果必然造成贫富差距,即分配的竞争性反差。分配的制度性反差和竞争性反差是导致差距问题的主要原因。此外,由于长期粗放型经营造成了环境资源问题,产业结构不合理、交通和信息瓶颈使失业问题十分严峻,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相对不足和公共物品的利用不合理导致了城市病。因此,在已改革的基础上进行再改革和制度创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紧迫需要。

    效率与公平是一枚硬币外在的两面,竞争与合作是这枚硬币内在的两面,因此,效率与公平,竞争与合作是可以通过制度加以整合并兼顾的。首先,人类的原始文明起源于部落或氏族内的合作与部落或氏族之间的竞争,这时部落内的合作生产和注重公平是人类生存所必须,部落之间的竞争与注重效率是人类向更高文明进化的动力。尽管在部落或氏族内也存在一定的竞争,但内部合作与公平是主流;在部落或氏族之间也存在某种合作与公平,但竞争与效率是主流。作为制度形态的原始习惯和意识观念整合着合作与竞争的冲突,协调着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其次,剩余的出现使人类步入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等剩余社会,剩余社会以追逐剩余为激励机制,此时人类文明跨越血缘关系步入地域关系阶段,尽管阶级内部也存在某种竞争,阶级之间也存在一定合作,但阶级内的合作与阶级间的竞争是主流。源于身份或契约的国家制度、市场制度、企业制度和意识形态整合着合作与竞争及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再次,人类合作与竞争的逻辑是:人类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将有效率的合作和公平的竞争作为制度安排的价值准则。最后,如只有竞争而没有合作将导致竞争的非理性和无序性而毁灭竞争;如只有合作而没有竞争将导致合作的非激励性和低效性而失去合作的基础。制度是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棒,又是公平与效率的加速器;制度不断协调着公平与效率的冲突并将公平与效率推进到更高层次。因此,制度创新是再改革与构建和谐社会能否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包括两方面,其一是制度内容的创新,如企业制度、市场制度、经济国家制度等方面的创新;其二是制度供给机制的创新,制度供给中存在大量“搭便车”的外部性问题和制度供给的垄断,造成制度供给不足,因此除国家作为制度的主要供给者外,还要引入制度供给的竞争性机制,即企业或其他社会实体应作为制度变迁的主要初级行动团体参与制度创新的决策使其获得的创新收益与承担的创新成本相对称。

   (一) 制度内容的创新

    1 企业制度的创新

    科斯在其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中指出,企业通过“内化”市场交易可以节省交易成本,这种交易成本是企业产生、存在以及替代市场的惟一动力。但是企业不会完全取代市场,因而随着企业的逐渐扩大,企业组织和协调生产活动的管理费用也逐渐增大,当企业再内化一项市场交易所引起的管理成本等于市场组织这项交易的成本时,市场治理机制与企业治理机制就实现了静态的均衡。企业是以一类市场契约代替了另一类市场契约,即以要素市场的契约代替了产品市场的契约。如果将价格机制看作是一种协调工具,那我们也必须承认企业家的协调职能。在企业外部,这些市场交易被取消,进行这些交易的复杂的市场结构被企业家——协调者所取代。市场和企业是两种配置资源的方式,而且可以相互替代。

    市场运行要花费成本。通过成立一个组织,允许企业家的权威关系来指导资源配置,以大量减少须分散定价的交易数目,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因此科斯指出,当一些交易通过企业家组织时,企业变大;而当他放弃这些交易时,企业变小。[1]企业虽然有节约市场交易成本的优势,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内部交易的成本(管理成本)也会不断上升。首先,随着企业规模扩大,企业家的职能可能存在收益递减,因而在企业内组织更多交易的成本会上升。其次,随着被组织的交易增加,企业家可能难以把生产要素配置在其价值最大的用途上,无法最有效的使用生产要素。再次,一种或多种生产要素的供给价格可能上升,因为一个小企业的其他优势(如小企业主的个人主义精神)要超过一个大企业。

    企业治理机制替代市场治理机制必须构建以企业家为中心的内部治理机制,因此,可从激励与约束两方面来作出制度安排。度量企业家的成本太高,原因在于企业家进行的复杂活动涉及到各种外部因素;而且更重要的是,企业家活动的结果部分取决于机遇,而分离和度量这些随机因素常有较高成本。企业家中心主义的企业治理机制要求赋予企业家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这样既可以激励企业家又可以约束企业家,从而降低企业内的管理成本,不断扩大企业规模。企业家或经理市场的形成与规范是解决代理成本不断上升而使企业扩大的规模受到限制的问题的关键一环。

    2 市场制度的创新

    企业是生产剩余的组织,而市场是实现剩余的机制。市场由买方和卖方组成,因此市场至少存在三种关系,即买方与卖方的关系、卖方与卖方的关系和买方与买方的关系。中国现有的制度注重以民商法来调整买方与卖方的关系,而调整买方与买方及卖方与卖方的关系的制度供给则滞后于市场发展的需要,使中国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要素市场的无序炒做盛行,多数人创造的剩余(即利润)被少数人利用现有的市场制度架构夺取。如垄断行业的暴利、假冒伪劣的猖獗和令人难以承受的城市房价已使利益转移机制严重被扭曲,加剧了社会的不和谐。市场制度的创新首先是建立公平的剩余实现制度,反对垄断、不正当竞争和无序炒作;其次是清晰地界定产权,产权制度是制度集合体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产权是所有者对自己资源的处置权,它包括一个人或其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使用的权利。支配交易的真正基础是产权,只有产权清晰,经济主体才能形成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从而产权就会像稀缺性和竞争性一样,进入决策者的效用函数,进而影响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2]因此产权制度的创新将改进生产函数的区间和维度,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在存在交易费用的的条件下,制度对于资源的配置不再是中性的。制度通过明晰产权、界定经济主体的利益边界和提供行为规范,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正如波斯纳定理所述:“如果市场交易成本过高而抑制交易,那么,权利应赋予那些最珍视它们的人。”[3]市场制度创新的重点是:明晰产权,解决节约交易成本的激励问题;建立买方与卖方、买方与买方和卖方与卖方公平交易及公平获取交易机会的剩余实现机制;完善市场的准入、竞争和退出制度。使市场真正成为产权、稀缺性和竞争性的整合性机制,优化资源、机会和权利的配置;使市场实现最大容量的剩余,市场的规模和边界不断扩大。

    3经济国家制度的创新

    经济国家是与政治国家对应的概念,国家既是政治控制中心,又是经济的指挥与调控中心。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由于市场在空间上的交通和信息瓶颈、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和市场体系的不完善导致了市场成长不足,市场失灵比发达国家严重,因此,国家在调节经济运行方面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国家调节经济运行是对市场调节经济运行的补充,而不是代替市场,在那些可以发挥市场功能的领域,或者是通过一些办法能够促进市场运行的领域,国家应尽量减少干预;而在那些不能依靠市场的领域,国家应发挥更大的作用。经济国家制度的创新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人力资本投资制度的创新。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指人类的知识和有效运用这些知识的能力。“人力资本构成了国民财富的最终基础。”[4]如战后的日本和联邦德国的物质资本遭到极大破坏却能够获得迅速发展并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日本和联邦德国劳动者的技能、经验、所受教育和培训及健康状况等(即人力资本)并未遭到太大破坏,并在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中国应建立实施营养方案和增进人体健康的制度;建立强化教育并提高教育投资效率的制度;建立减少知识失业和智力外流的制度。其次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的创新。宏观经济的稳定是增强私人部门信心以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基本条件,因此,为了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国家在促进就业、抑制通货膨胀和保持经济总量平衡等方面应发挥重要作用。如建立相对独立于政府的货币调控制度;建立经济预警和反经济周期制度;建立获取国际经济比较优势的制度。再次是资源环境制度的创新。粗放型经营是基于资源的无限性和环境自净能力无限性的假设,使资源和环境产生了“公地悲剧”,其实,资源和环境也是稀缺的,而市场对资源环境保护的作用相对有限,因此经济国家应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力度,坚定不移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最后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竞争型的市场经济会产生失业、财富分配不均等问题,即市场难以完全实现劳动力市场的出清并会产生贫富差距过大等问题而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因此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经济国家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

   (二) 制度供给机制的创新

    制度内容的创新解决的是制度的内部问题,而制度供给机制的创新解决的是制度的外部问题。制度变迁的路径依存(Path dependance)与制度供给不足源于制度成本与制度收益的冲突,因此,我们可通过改变制度变迁和制度供给的利益构架基础和激励机制来解决这一冲突。

    1制度变迁的路径依存的预防与矫正

    建立在原有的利益构架基础上的制度存在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导致了制度“锁定”。制度变迁既受到变迁起点、文化、传统和信仰的影响,又受到人们认知模式和知识基础的制约,因此制度变迁的“终点”不会趋同,也就是说,世界上存在多个制度均衡,而不是都会有高效率的制度安排。首先,初始的体制选择会提供强化现有体制的刺激和惯性,后面的改革将受到原有改革的约束;其次,一种新的体制形成后,会形成在该体制中的既得利益压力集团。即使进一步改革有利于整体效率的改进,这些压力集团也会阻挠改革或者促使改革朝着有利于他们既得利益的方向发展。因此制度选择不但要考虑短期效果,更要顾及长远利益;同时要密切关注改革进程,适时调整制度安排,避免出现积重难返的路径依存。基于此,中国必须进行政治体质改革,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以消除既得利益阶丛凭借对国家权力的垄断,而阻挠甚至压制制度变迁。在改革政治体制的同时,加大教育力度,提高社会知识存量,使制度变迁的成本下降。

    2 制度供给不足的克服与弥补

    制度供给的初级行动团体的形成须以预期其获得的边际制度收益不小于边际制度成本为前提,否则将难以产生制度创新的激励,导致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首先,我们可建立制度创新的竞争机制来解决制度创新的激励难题,即建立企业、国家和社会通过竞争向经济运行各环节供给制度,使制度供给主体面临竞争和被替代的危机而各自加快制度创新的步伐。其次,我们必须克服制度供给的外部性,防止“搭便车”现象的泛滥,使制度的生产成本与制度的收益相对称。再次,加强意识形态的培育和建设,意识形态作为内化于人们中的一种无形资本,能减少“搭便车”或违反规则的行为。维持一个制度离不开人们对它合理性的正面评价,加强意识形态的培育和建设可减小制度创新与价值基础的摩擦力,降低新制度的运行成本。

    自发进行的制度变迁由于外部性的存在而达不到社会对制度的需求,国家推行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可弥补自发性制度变迁的不足,但国家推行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也会因统治者偏好和有限理性而导致失败,因此应建立国家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克服国家失败和国家利用制度设租寻租问题,提升国家制度创新能力。[5]首先,应改革选举制度和监督制度及公众参与制度,使国家进行制度创新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其次,约束国家的随意干预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再次,建立有效的公共部门,即建立有效的服务提供系统,培养出积极主动、精明能干的公职人员团队,增强政府制定和协调政策的能力。最后,应建立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的公职人员报酬制度和区别待遇制度及国家公职职位的竞争与淘汰制度。制度内容的创新属于制度内在的问题,即制度创新的第一重理性,而制度供给机制属于制度外在的问题,即制度创新的第二重理性,解决这两重理性的冲突问题将使制度变迁问题得到标本兼治,使社会和谐获得制度和谐的支撑和保障。

 

注释

[1] 科斯,《企业的性质》,载于《企业的经济性质》[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 肖耿,《产权与中国的经济发展》[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59

[3] 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20

[4] Harbison, Frederick and Charles A. Myers, Education, Manpower and Economic Growth. New York,1964.

[5] 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原载美国 《卡托杂志》,Vol.9No.1, 1989 /夏季号,后录入陈郁等翻译的《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参考文献

[1] Coarse, R.,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1960.10.

[2] 段文斌等,《制度经济学》[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4] 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5] Ruttan, V.W. Induced Institutional Change, Induced Innovation; Technology, Institutions, and Development edit by H.P. Binswanger and Ruttan, V.W.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8.

[6] 威廉姆森,《治理机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中文版。

[7]《十八世纪法国哲学》[C],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8] 陈乃新,《经济法理性论纲——以剩余价值法权化为中心》[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

 

联系地址:湘潭大学法学院9007#  邮编:411105  联系电话:13117526839


*刘运新(1973——),男,湘潭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经济法学和法经济学研究。

**刘会洪(1974——),男,南京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制度经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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